11330700002592652B/2010-00007
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9年工作总结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2010-02-25
主动公开
朗读
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9年工作总结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厅直接指导下,全市劳动保障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面对金融危机对劳动保障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积极稳定和促进就业,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
通过实施企业减负政策、开展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加强重点人群就业帮扶等措施,保持了全市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2009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6935人,完成省政府目标任务(49000人)的136.6%,完成市政府目标任务(54000人)的124.0%;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3269人,完成省、市目标任务(20600人)的113.0%;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577人,完成市政府任务(50000人)的141.2%;城镇登记失业率2.98%,低于省定4.00%的控制目标。
1、实施企业减负政策,努力稳定就业岗位。制定了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政策,把帮扶困难企业与稳定就业岗位紧密结合,通过实施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和给予困难企业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在岗培训补贴等主要内容的“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减负措施,对企业进行政策扶持。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将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从原来的18%调整为14%,将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从20%调整为18%,减轻了用人单位和个体劳动者的社保缴费负担。2009年以来,全市共减征社会保险缴费1.85亿元;981家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6227.06万元;为81家企业发放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和在岗培训补贴774.73万元,直接受益职工8948人。积极推进“特别培训计划”,根据企业需要灵活确定培训内容和形式,利用企业生产空档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免费技能培训和紧缺工种定单培训,为企业的转型升级和下一轮发展夯实人才储备基础。全市全年共为176家帮扶企业开展在岗职工培训2.3万人。建立失业监测网络,加强就业失业调控。在全市重点行业选择100家规模以上用人单位、30个乡镇作为监控点,采集人力资源市场、社保机构和工商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就业形势月度监测分析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经济波动期内重点行业岗位需求情况,为采取预防和调控措施提供依据。组织企业在全省率先向全社会发出“不裁员、不减薪、不欠薪”的“三不”承诺,引导企业和职工共渡难关。
2、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2009年年初,我市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列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 试点,结合金华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金华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先后出台了《金华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统计办法》、《金华市创业型社区(村)评审办法》和扶持自主创业实施办法等10个配套文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创建政策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认真实施“”创业工程(即整合3亿元创业基金,通过两年的创建,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工作考核等五大创业保障体系;培育100个创业型社区(村)、100个创业先锋、100个创业品牌、200个创业阵地、300个创业项目;扶持1万名城乡劳动者实现创业),全面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到目前,全市已落实创业资金6500万元;筛选创业项目105个;确定创业阵地85个;选定创业品牌50个;县市推荐创业先锋30名;105个社区、38个行政村已启动创业型社区(村)创建工作;实施创业6421人,通过各类平台直接帮扶创业3180人,成功带动就业18241人。创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3、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帮扶重点人群就业。一是落实就业首要任务,努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开设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为毕业半年仍未就业的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开展“一对一”的职业指导,帮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组织就业见习,各地制定出台了《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基地建设、见习管理、待遇落实等工作。截至2009年底,全市在154家企业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提供见习岗位3091个,479名毕业生进入基地见习;全市回原籍应届高校毕业生12801名,已就业11297名,就业率达88.3%。二是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帮扶困难群体就业。及时兑现各项扶持政策,全市共兑现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资金5014.7万元。出台了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将就业困难人员范围由4类增加到9类,明确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自主创业场租费补助、便民利民项目岗位补贴及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系列政策。依托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开展再就业援助月、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活动等专项行动,巩固和深化“充分就业社区”创建,为“人员、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等提供一站式就业帮扶。目前,全市共有5821名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三是完善就业服务,着力稳定农民工就业。积极实施“10万农民技工培训计划”,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委托培训和定向培训,提高培训后就业率,2009全市共组织农民技工培训42605人,培训后就业35780人。发挥市场主渠道作用,举办“情暖民工、放心就业”、“春风送岗位”、“就业服务在身边”等大型农民工就业专场招聘会。2009年全市通过人力资源市场进场招聘企业3.9万家次,提供岗位55.8万个,达成就业意向20.8万人。加强与外省(市)劳务合作,全市共建立劳务基地86个,圆满完成了青川就业对口援助任务。
4、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大中专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协作,建立了青年创业培训、网商培训、建筑类培训等一批合作培训基地;拓展适合失业人员的培训工种范围,新增了月嫂、养老护理员等社会需求量较大的新工种;贯彻实施高技能人才建设实施意见,完善了初、中、高级技能培训政策体系,对获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分别给予500元、800元、1000元的培训补助和150元、200元、300元不等的技术等级津贴,建立了培训有补助、待遇有享受、成才有表彰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格局;全面推开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试点,探索符合企业特点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渠道,目前全市有16家企业开展了试点工作;强化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以技能鉴定为手段的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在大中专院校不断深化。2009年全市共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4592人,完成任务数的112.2%;失业人员创业培训3346人,完成任务数的334.6%;开展职业技能鉴定90310人,完成任务数的127.2%;培养高技能人才9250人,完成任务数的168.2%;新技师1929人,完成任务数的145.0%。
二、落实完善社保政策,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社会保障工作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完善社会保险政策,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1、抓好社保扩面工作。以“五费合征”为抓手,整体推进五大社会保险扩面;进一步加强社保扩面宣传,狠抓个私企业和建筑施工行业等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的参保,采取措施抓好中断人员续保,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截至2009年底,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4.57万人、76.89万人、52.54万人、102.45万人、35.89万人,总参保人数为362.31万人次,比2008年底增加了22.58万人次。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全市参保人数达到41.58万人,比2008年底增加3.7万人。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将在校大学生纳入保障范围,全市达到43.71万人,比2008年底增加4.03万人。
2、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制度。一是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根据《浙江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四统四分”的要求,我市先后调整了基本养老缴费比例、省级调剂金上缴比例,拟订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办法和统筹项目清理规范办法等意见。二是深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先后出台了《金华市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规定的通知》和《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将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原5万元提高到15万元,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原8万元提高到13万元;降低了住院起付线标准、调整了住院费用分段报销比例,大大提高了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住院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到了83%和55%,分别比原先提高了4%和10%。三是加快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前期反复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金华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2010年率先在市区实现制度全覆盖,2011年全市实现制度全覆盖。永康市被列入了新农保省试点。
3、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基金支付能力不断增强,截至2009年底,全市养老保险基金可支付能力从2008年底的39.59个月提高到41.16个月,其中市本级从18.13个月提高到19.73个月。对全市10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了普调,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提高到1267.98元,人均增资额123.65元。提高了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和企业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为其解决实际生活困难。认真做好社保待遇支付发放工作,确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4、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加大社保基金监管、督查力度,重点清理了社保基金欠费问题。实施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将基金征收、管理、支付、存储等情况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基金监督能力建设,围绕“数据质量年”活动要求,认真做好社保业务各项数据的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强化内控稽核工作,在坚持每月进行内部稽核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社保经办业务内控检查评估办法》,实现内部稽核检查规范化。
三、强化劳动权益维护,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劳动管理工作以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为重点,加强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强化劳动权益维护,推进劳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切实维护劳企双方的合法权益。
1、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普法宣传。通过开展“三法一条例”宣传月活动、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周、举办法律培训班等各种形式,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的普法宣传工作。2009年全市共举办劳动保障法律培训班103期,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5万份,接待咨询4.9万人次。
2、抓好专项执法检查,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日常巡查,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先后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劳动合同专项检查活动,切实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加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等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自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劳动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2009年全市共受理各类监察案件8265件,办结8211件;检查用人单位10879户,开展书面审查3.7万户。我局和义乌市局被评为“2009年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的通报表彰。二是积极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开展劳动仲裁员、调解员资格培训,提高仲裁办案能力。2009年全市共办理仲裁案件2298件。三是认真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2009年全市共办理工伤认定案件18822件、劳动能力鉴定2802件。四是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畅通信访和举报投诉渠道,做好国庆期间信访维稳和矛盾排查工作,对在信访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介入,及早解决。2009年全市接待办理来信、来访7895件。
3、认真开展工资清欠专项活动,建立治理欠薪长效机制。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积极落实“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目标责任书”有关要求,及时受理查处欠薪举报投诉案件,妥善处置突发欠薪群体事件;加强工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出台《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工资支付管理的意见》,从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到健全企业欠薪预防预警机制,再到建立建设施工领域工资支付保证金和担保制度,形成了治理欠薪的一整套常态机制,是省内首个加强企业工资支付管理的综合性规范文件,得到了陈加元副省长的批示肯定。2009年全市共处理工资类案件6613件,为2.99万名劳动者追回或督促发放工资8365万元,参与处置欠薪等群体性突发性事件282件。通过近年来欠薪预防预警机制的建设,我市工资清欠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工资案件数与涉及人数与2008年相比有了较大幅度下降,两者分别比2008年下降了23.4%和23.9%。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