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652B/2010-00008
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工作思路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2010-02-26
主动公开
朗读
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工作思路
2010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市的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劳动保障工作新发展。
一、以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为抓手,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把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继续在政策落实和重点人群就业等关键环节上下功夫,以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为抓手,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1、全力推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2010年我市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思路是以各县(市、区)创建创业型城市为主体,全面开展“全民创业促进年”活动。围绕这一总体思路,在2010年,我们将根据既定的创建目标任务,加快实施“3551”创业工程,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推动出台全民创业促就业政策,为全民创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助推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同时,以促进全民创业政策性意见为依据,指导各县市出台扶持创业政策,健全创业服务平台,提升创业培训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五大创业保障体系。二是着力抓好“五个一批”培育工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创业项目推介会,充分发挥创业先锋和创业品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激发全民创业热情,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切实履行创业办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调,加大督检力度,加强对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落实、开展创建工作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各项创建工作任务执行情况,确保工作进度。
2、全面贯彻落实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一是尽快完善新政策的各项配套制度。出台落实新一轮就业政策的实施办法,规范政策运作,严格审批程序,建立健全政策运作长效机制;建立就业失业登记制度,落实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工作;落实失业保险扩大列支范围试点意见,建立健全失业保险促进就业联动机制。二是积极落实兑现政策。及时兑现各类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效能,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帮助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各类人员实现就业。
3、积极稳定就业局势。一是加大援企稳岗工作力度。继续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政策,稳定企业用工,同时,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和就业形势分析,加强失业调控,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二是加强公共就业援助。依托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开展“一对一”、“一站式”的就业援助,突出抓好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的就业援助工作。三是搭建劳动用工平台。继续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及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残疾人、复退转业军人等专场招聘会,加强省际劳务协作,切实为劳企双方搭建有效的供需平台。四是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集中对困难企业职工开展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对失去工作的返乡农民工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对城镇失业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高技能人才政策,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开展全国(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统考,不断优化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环境。
二、以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为重点,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以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重点,完善“五费合征”机制,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1、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逐步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一是积极推进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参保意识,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踊跃参保;完善操作规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指导,做好参保缴费工作;严格审核把关,认真落实待遇享受等各项规定;做好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的衔接。二是认真做好对各县市的指导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为2011年全市实现制度全覆盖打下坚实的基础。
2、完善“五费合征”机制。进一步完善“五费合征”业务办理工作机制,重点探索“五费合征”工作统一协商机制和业务办理交流机制,严格执行社保经办业务和内控操作规程。同时,依托“五费合征”机制,整体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养老、医疗保险方面,重点做好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等人员的扩面工作,努力将所有企业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2010年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率达到80%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工伤保险方面,重点抓好商贸等服务性行业企业和建筑、矿山及危险品等高风险行业扩面工作;生育保险方面,重点抓好企业参保比例提高工作,探索与医疗保险一并参保的扩面工作新机制;失业保险要进一步夯实基础,稳步扩大参保覆盖面。
3、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实施方案“四统四分”的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规范养老保险政策,重点规范参保范围对象、退休条件、养老金计发、统筹项目等政策的执行。指导各县市夯实缴费基数、调整缴费比例,加强基金的使用管理,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平稳推进省级统筹实施落实工作。
4、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一是提高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全市各地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二是提高基本医保住院和门诊大病费用报销比例,各县市城镇职工医保政策内住院和门诊大病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80%以上,城镇居民医保达到50%。
5、推进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门诊统筹制度。根据省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门诊统筹制度,调研起草《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和《金华市区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办法》,争取2011年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门诊统筹。
6、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精神,及时建立完善社保经办机构经办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程序,保证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
三、以提升执法维权能力为重点,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劳动管理工作以提升执法维权为重点,从抓体制、机制建设着手,以专项整治为手段,不断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权益保障工作。
1、健全完善劳动监察执法制度。落实《规范和加强企业工资支付管理的意见》,建立完善基层欠薪预防预警工作网络、欠薪处理工作机制,把防范和处置企业欠薪的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加强重点领域欠薪保障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两金一卡”制度,抓好建设施工领域工资支付保证金和担保管理办法,推动各地建立租用场地经营企业和有欠薪记录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畅通监察维权举报投诉渠道,健全举报投诉工作制度和值班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对大规模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处理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处理)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维护劳动保障法律的权威。
2、积极推进劳动争议处理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范劳动仲裁程序,做好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处理工作。完善劳动争议调解、预防网络建设,指导和推进企业加强劳动争议组织建设。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落实人员、经费,积极组建市本级劳动仲裁院。加强仲裁员、调解员专业培训。
3、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行动。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日常巡查、书面审查,督促引导用人单位自觉守法、规范管理,依法纠正、查处违法行为。执法检查的工作重点放在用人单位的招用工管理、职工名册、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环节和领域。
4、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一是抓好重点人群的信访维稳工作。通过落实政策、走访慰问、解决困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大案件受理处置力度等措施,突出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农村复员退伍军人、老工伤等重点人群的信访维稳工作,尽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学习,牢固树立依照法定程序办事的观念,避免因违法行政或执法不当而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引起群众的不满,从根本上减少信访问题。三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健全纠纷信息收集、报送、研判和预测预防制度。
四、以“廉洁、高效、优质”为目标,加强劳动保障服务能力建设
巩固深化优质服务窗口创建等活动,切实加强劳动保障基层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劳动保障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劳动保障事业取得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1、巩固深化优质服务窗口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创建活动。通过开展优质服务窗口评比活动、“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创建活动,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加强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技巧、服务能力的学习教育,认真、及时接待咨询和办事的群众,努力做到一事一结、一日一结,保证业务办理服务到位。进一步优化完善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同时,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尽快建设社保大楼,改善服务窗口办事条件。
2、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的规定,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特别是加强农村基层平台建设,研究落实村级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场地、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等事项。同时,在逐步完善农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加快劳动保障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将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向乡镇、村延伸,使劳动保障管理服务覆盖到所有城乡居民。
3、加强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结合新一轮就业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新政策的出台和实施,通过新闻媒体、电子网络、上门入户等各种形式、途径扩大政策知晓面,把劳动保障各项政策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基层,传达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劳动保障部门的满意度,为推动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树立劳动保障部门良好形象。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