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652B/2012-00042

  • 文件名称:

    2011年工作总结与2012年工作思路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2012-06-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2011年工作总结与2012年工作思路

    日期:2012-06-30 20:23:15 来源: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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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人社发〔2012〕4号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工作总结与2012年工作思路

      2011年以来,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省、市下达的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着力抓好重点工作、重点实事的实施,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任务完成情况良好。

      一、2011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扎实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我市各地继续深入开展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全力帮助企业缓解“用工难”,积极帮扶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创业,切实加大职业技能开发力度,就业再就业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全面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各项就业工作目标任务。2011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8665人,完成市政府任务6万人的114.4%,失业人员再就业28258人,完成任务2.5万人的113%,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8032人,完成任务7000人的114.7%;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5502人,完成任务5万人的111%;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81%,低于4%的控制指标。全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3934人,完成任务1.1万人的126.7%,其中创业培训1660人,完成任务1000人的166%;农民工技能培训40392人,完成任务3万人的134.6%;职业资格考核鉴定99524人,完成任务7.1万人的140.2%;培养高技能人才13376人,完成任务5500人的243.2%,其中培养新技师2311人,完成任务1330人的173.8%。全市新建大学生见习基地25个(现有135个),完成任务15个的167%;开发大学生公益性岗位245个,完成任务180个的136.1%;安排大学生参加见习490人,完成任务450人的108.9%。一是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全省领先。自2009年创建以来,我市以培育“五个一批”典型为抓手,全面实施“3551”创建工程,构建了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工作考核五大创业保障体系,全市共整合创业基金4.96亿元,培育创业型社区(村)125个、创业先锋128名、创业品牌136个、创业阵地235个、创业项目580个,对16820名城乡劳动者开展了创业培训,促进了15.98万名劳动者创业,带动53.66万人就业(其中直接扶持25676名劳动者实现创业,带动5.98万人就业)。在近期人力社保部对85个创建城市的中期评估验收中,我市被评定为16个优秀等次城市之一,也是我省4个创建城市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二是帮助企业缓解“用工难”成效明显。年初全市企业用工缺口峰值高达20万人,各地依托人力资源市场,通过高密度举办招聘会、广渠道发布就业信息、积极开展省际劳务对接和人才招聘、大力推广企业招人留人好经验、对用工特别困难企业开展重点帮扶等措施,使全市用工缺口很快降至4万人左右的常态状况,用工荒基本得到解决。为缓解当前部分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境,稳定就业局势,12月出台实施了社会保险“五缓四减三补贴”帮扶优惠政策。三是就业援助帮扶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深化充分就业村(社区)创建,积极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健全就业见习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六项推进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活动,切实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2011年,全市接收回金应届毕业生17116名,其中本市生源毕业生12912名,已实现就业11902名,初次就业率达92.2%。四是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扎实深入。积极组织开展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退役士兵等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企业在岗职工技能培训;进一步强化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认真做好“金蓝领”培训选派、省首席技师评选推荐、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市职工技能比武等活动。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我市各地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各项工作,提前4个月全面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一是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保扩面工作成效明显。2011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7.48万人(其中缴费人数96.3万人)、100.45万人、122.57万人、61.25万人、50.69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净增13.52万人、11.81万人、11.58万人、4.65万人、6.86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1.35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末在册人数为173.63万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达到46.92万人。2011年,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净增参保人数(13.41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净增参保人数(合计14.67万人)和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净增参保人数分别完成市政府新增参保任务数6.7万人、7万人、6.6万人、2.1万人、3.2万人的200%、210%、175%、221%、21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当年累计新增参保7.64万人,完成新增4万人任务数的191%。二是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一卡通”建设工作进展顺利。7月1日起全市统一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确保了医保市级统筹的有效运行。市社会保障卡医保“一卡通”系统于7月18日成功实现与省平台的联网对接,成为我省继杭州等四个试点市后正式开通医保“一卡通”的首个地级市;至8月底全市实现联网,11月下旬开始制发IC芯片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至年底全市已圆满完成省下达的100万张发卡任务(含义乌)。三是完善了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养老保险关系互转机制。出台了《关于完善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金政办发〔2011〕26号)、《关于加快实施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金政办发〔2011〕82号)和《关于金华市区养老保险关系互转的实施意见》(金人社发〔2011〕33号),较好地解决了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三自运行”等问题,提高了相关待遇标准,建立了高龄补贴,打通了三项养老保险的关系互转通道。四是积极实施省养老保障三项政策,解决养老保障历史遗留问题。8月我省《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下发后,市政府及时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各地相关政策落实工作全面开展,至12月底全市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补缴的人数已达8.6万人(其中市区1.8万人),工作进度位居全省前列。五是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并轨开始实施。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实施方案》(金政发〔2011〕106号),经过两个月的努力,至12月底市区新农合管理职能移交人力社保部门的工作已基本完成,统一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文件已提交市政府审议。六是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目前市区3.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社会化管理的人数已超过90%,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节日慰问等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有效开展,按省统一规定规范了企业退休人员津补贴待遇。

      (三)切实做好人才人事工作

      我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积极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力度,稳步推进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积极参与制定完善人才发展相关规划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2011年,我市新培养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等省级专家10人,新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1200人;评选市首批优秀创新团队20家,新建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基地12个,新引进博士后科研人员4名;新增中高级职称人才6000余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13376人。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8万人次,组织开展人事考试40多项4.02万人次。积极引进国内外智力,申报立项引智项目国家级8项,面向企业征集引智项目32个与国外专家组织进行对接。二是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扎实开展公务员招录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全年新获批参公事业单位56家(全市共增至324家),新招录公务员706人、事业工作人员409人,安置军队转业干部154名,并切实做好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通过实施公务员面试考官“三抽签四回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等制度,公务员考试公信力不断增强。三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稳步推进。完成了对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审查批复和市直各系统事业单位实施方案审批核准,全市已核准岗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2253家,完成率96.3%,进度列全省前茅。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稳步推进,在充分调研摸底、测算分析的基础上,协同财政部门制订了《金华市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实施办法》,12月份获省厅批复,至年底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已全部审批到位,县(市、区)方案多数已批复。四是人才人事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进一步推进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做好人才招聘服务工作;认真做好工资福利日常工作,完成了机关公务员滚动升级和事业工作人员增加薪级工资审批;认真做好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组织了退休人员暑期疗休养,开展了“两项待遇”落实情况检查。

      (四)有效加强劳动维权工作

      针对温州等地老板“跑路”事件频发、我市部分地方欠薪等劳资矛盾反弹、增多的形势,各地切实加大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力度。一是以工资清欠为重点,切实做好劳动维权维稳工作。2011年,全市共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8275件,办结8214件,办结率达99.3%,为3.23万名劳动者追回或督促发放被拖欠克扣的工资1.696亿元,追发欠薪涉及人数、金额分别比上年增加了36.45%、138.84%;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3122件(其中上年结转177),结案2915件,结案率达93.4%,办结案件涉及经济标的额达7496万元,办结案件数、涉及经济标的额分别比上年增加了20.4%、46.3%。同时,积极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来信来访接待处理等工作,全市认定(含视同)工伤27163件,评定伤残等级4058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5.3%、25.9%,接待办理来信来访7329件,并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市区由每月980元提高到了1160元)。二是坚持“双维护”,切实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宣传服务和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大力营造依法用工、依法参保的良好社会氛围。认真组织开展春雨、春雷、春暖、春苗行动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做好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等工作,切实推动劳动保障法律的贯彻执行。针对下半年欠薪问题高发的形势,于9月下旬提前部署开展了全市性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至12月底全市共排查、检查用人单位1.87万家,督促和责令补发工资和赔偿金2563万元,涉及劳动者3.1万人。三是积极落实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目标责任,进一步加强劳动纠纷预防预警机制和以“两金一卡”为主要内容的治理欠薪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抓好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全市系统于12月28日正式开通运行)。目前全市共筹集欠薪应急周转金4207万元、工资支付保证金1.62亿元,租赁场地经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已在东阳、义乌等地全面推行。

      但同时,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也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积极面对和解决。一是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滞后。特别是乡镇、街道一级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不健全、力量配备不足的问题,严重制约了统筹城乡就业、社会保障、协调劳动关系等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也给群众就近、快捷办理相关事务带来诸多不便。二是企业社会保险扩面压力大。我市各项社会保险虽已实现制度全覆盖,但离人员全覆盖还有很大距离,特别是部分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的参保比例还比较低,影响公平竞争,也给企业自身带来很大的法律风险。三是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如养老保障三项政策文件在具体落实中遇到较多问题,部分未纳入范围的人员意见大,特别是“全家下放”中不算知青的对象、曾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村户籍人员、乡镇其他聘用人员要求享受政策的意愿很强烈;生育保险收支倒挂问题需要及早解决,离退休人员托管费补充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四是人才引进尤其是高端人才引进难。受区位优势和人才政策优势不明显、产业集聚人才能力较弱等因素的影响,我市企业普遍存在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问题。五是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给人力社保工作增加了难度。受国际国内金融环境、经济形势变化,特别是欧债危机、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的影响,部分中小企业仍将面临比较严峻的生存考验,企业关停、老板逃匿欠薪等劳资矛盾多发问题有可能进一步延续,就业主要矛盾有可能由“招工难”转变为“就业难”,企业社保扩面难度也会加大。

      二、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将继续坚持就业为本、人才优先、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和城乡统筹理念,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完善机制,创新管理,突出重点,稳中求进,着力促进充分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着力推进全民社保和普惠共享,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和公务员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2012年重点要抓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继续深化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并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社会保险“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实施意见,继续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城镇困难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失业动态监测机制,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努力缓解“招工难”、“求职难”两难矛盾,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促进充分就业和稳定就业。全年力争完成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继续完善社保体系推进城乡一体化。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完善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制度。做好落实省养老保障三项政策的相关后续工作,妥善解决养老保障历史遗留问题。在完成新农合管理职能移交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并轨整合工作,在市区建立起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完善全民医保制度;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卡医保“一卡通”系统,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卡发行范围对象。积极做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区生育保险政策和离退休人员托管经费补充机制,规范和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全年力争新增(净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保6.7万人、5万人、6.6万人、2.6万人、3.2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新农合参保率巩固在95%以上,发放社会保障卡50万张以上。

      (三)抓好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两高”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着力增强我市人才集聚力,壮大创业创新人才队伍。重点实施好金华籍优秀人才智力回归、浙中城市群内核人才集聚、新世纪“321”人才培养、高技能人才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提升等“五项人才工程”,争取回归金华籍优秀人才智力100人次以上,为市区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200人以上,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10人以上,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家,新评选“321”人才第二层次培养人员50名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8000名以上,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培训3万人次,新增高级职称人才1000名以上。

      (四)深化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各项配套法规,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做好公务员招录、任用、培训、考核等工作。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严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确保事业单位公开、公平、公正选人;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事业工作人员聘用制度,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继续做好其他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确保整个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圆满完成。积极推进企业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认真落实最低工资制度,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切实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五)健全完善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围绕打造“无欠薪金华”目标,进一步完善治理欠薪长效机制,落实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目标责任和相关政策措施,增强政府欠薪应急保障能力,扩大工资保障制度覆盖范围,健全劳资矛盾预防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和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加强劳动执法维权能力建设,强化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依法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充分发挥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的功能,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咨询、查询和举报投诉受理等服务。

      (六)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体系建设。结合机构改革的实施,理顺人力社保管理体制,整合资源,建立网格化管理、功能完备、信息通畅、便民高效的市县乡村四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一是要完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组建工作,整合各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和管理系统,建立统一、高效的社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二是要做好局属其他事业单位的整合工作,对职能和业务重叠或相近、相通的单位进行合并重组;三是要切实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重点强化基层政府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职能,加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的规范化建设(明确机构性质、职责、人员、待遇、场所、经费保障等),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就近、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人力社保 总结思路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委办、市府办,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协社法委,民建金华市委,蔡健副市长、陈峰齐副秘书长。

      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组织劳动人事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