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652B/2013-08110
金华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十二五”规划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2013-12-17
主动公开
朗读
金华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科学发展,根据《浙江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十二五”规划》、《金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年)》精神,编制《金华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十一五”取得的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民生事业获得重大发展的五年,也是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经历严峻考验、取得重大突破的关键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人民群众获得了较多实惠,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1.城乡统筹就业格局基本形成。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全面开展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城乡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有效开展就业援助、援企稳岗、缓解企业用工难等工作,全市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局势总体保持稳定,具有金华特色的积极就业、以创业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市县乡村四级就业服务网络体系初步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全市五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2.8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75万人,较好解决了城镇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左右。
2.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突破。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先后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填补了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制度空白,形成了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构成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框架和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主体,以医疗救助为补充的“3+1”模式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职工社会保险“五费合征”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保覆盖人群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突破,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有效加强,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2010年末,全市城镇职工五大保险总参保人数达到401.9万人次,比2005年末净增224.08万人,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由2005年末的49.4万人增加到了80.8万人,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由827元提高到了1380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支付能力由24.04个月提高到了43.06个月;三项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合计达到456.2万人,按户籍人口计算参保率达98%;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数达到44.3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1.5万人。
3.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切实加强劳动保障法律宣传贯彻,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集体协商制度实施取得新进展,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以“两金一卡”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治理欠薪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和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劳动管理和执法维权工作有效加强,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妥善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全市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平稳。“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办结劳动监察案件5.06万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0.97万件,为19.48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3.81亿元,劳动违法案件由2005年的12743件下降到了2010年的7681件,降幅达39.7%;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四次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明显提高,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较快增长。
表一:“十一五”时期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成就
指标名称 | 2005年 | 十一五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备注 | |
2010年或五年累计 | 五年增幅 或年均数 | ||||
期末城镇从业人数(万人) | 73 |
| 90 | 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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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万人) | 6.7 | 25 | 32.87 | 131.5% | 市约束指标 |
失业人员再就业(万人) | 1.97 |
| 11.56 | 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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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困难人员就业(万人) | 0.79 |
| 3.33 | 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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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登记失业率(%) | 3.2 | <4.5 | 3.02 | / | 市约束指标 |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万人) | 10.1 |
| 40.75 | 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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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万人) | 1.5 |
| 7.25 | 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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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万人) | 8.1 |
| 33.48 |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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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农民工技能培训(万人) | / |
| 13.86 | 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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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高技能人才(万人) | 0.46 |
| 3.61 | 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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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鉴定(万人) | 8.15 |
| 48.06 | 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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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万人) | 64.05 |
| 103.96 | 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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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人数(万人) | 52.7 |
| 86.53 | 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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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49.4 | 60 | 80.80 | 63.6% | 市约束指标 |
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亿元) | 18.5 |
| 83.87 | 3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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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月) | 24.04 |
| 43.06 | 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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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万人) | 40.1 |
| 88.64 |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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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7.1 | 100 | 110.99 | 309.6% | 省下达任务 |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35.31 |
| 54.48 | 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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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1.26 |
| 43.83 | 2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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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基本养老金水平(元/月) | 827 |
| 1380 | 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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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万人) | / |
| 48.49 | / | 2008年实施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万人) | / |
| 171.58 | / | 2010年实施 |
其中参保缴费人数(万人) | / |
| 109.8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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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人数(万人) | 23.95 |
| 44.32 | 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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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89.85 |
| 96.85 | 7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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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元) | 18103 |
| 29061 | 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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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元/月) | 610 |
| 980 | 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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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转型、社会转型、政府转型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攻坚期,也是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加快发展的机遇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就业和社会保障在党委、政府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改善民生、享有平等公共服务的诉求日益增强,科学发展、以民为本、公平正义的观念深入人心,为就业和社会保障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十二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也面临着严峻挑战。
1.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扩大内需战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速浙中崛起,建设浙江中西部中心城市,必须稳定和扩大就业,健全覆盖全民的大社保体系,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内动力。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从主要依靠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必须加强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改变我市劳动力素质整体偏低、人才缺乏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短缺局面,有效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撑。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必须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做好就业帮扶援助工作,妥善处理破产关停企业的劳动关系,解决好历史遗留的社会保障等问题。
2.构建和谐社会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提出了新任务。富民强市、社会和谐是“十二五”时期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是富民强市和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市正处于“中等收入陷阱”期,快速发展所积聚的各类矛盾日益凸显,在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不少群众关心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就业难”和“招工难”相互交织,部分群众缺乏社会保障,各类群体收入差距扩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和方式越来越多元化、群体化和显性化,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为适应社会转型的需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必须深入研判阶层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人口结构等方面的发展趋势,加强对社会心态的研究,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制定实施合民心、顺民意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改革措施,增强政策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可行性,促进民生全面改善。
3.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提出了新课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人民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差距是我国“十二五”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随着改革深入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就业、社会保障、职业培训、劳动关系协调、社会福利等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进入加速扩张期,但我市现有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城乡、地区、群体之间平等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水平存在差距,公共服务不够便捷高效,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基础服务设施、基层服务人员队伍以及信息化建设亟需加强。为此必须大力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快以人人享有和全民普惠为优先目标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实现体面就业。
4.城市化和人口老龄化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提出了新挑战。随着新型城市化战略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加速向城镇转移,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进一步加大,为进城农民解决落户、就业、社会保障、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问题,帮助其顺利融入城市,已经迫在眉睫;快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和不断加剧的高龄化,不仅改变我市人力资源结构、减少本地劳动力供给,而且对养老、医疗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带来严峻挑战。积极应对城市化、人口老龄化,必须实现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制度互相衔接、管理服务互联互通,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和更好体现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富民强市、社会和谐”总目标,以就业优先、保障民生为主线,坚持以民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兼顾、服务发展的原则,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不断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就业和社会保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基础保障。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就业更加充分,就业结构不断优化,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合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促进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明显提高。
——就业更加充分。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劳动者职业能力明显提高,就业权益得到全面保障,失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基本形成,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十二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社会保障更加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更加完善,参保人群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管理服务高效便捷,在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人员全覆盖。2015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25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8万人。
——收入分配更加合理。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更趋合理,符合各类用人单位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稳步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水平,推动建立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有效遏制并缩小不合理的工资差距,初步形成公正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全社会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年均增长10%以上。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集体合同和集体协商制度普遍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更加完善,以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和劳动争议调解为基础的劳动纠纷预防预警机制基本形成,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2015年末,规模以上劳动合同签订率巩固在96%以上,已建工会的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巩固在94%以上。
表二:“十二五”时期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 2010年 | 2015年 | 五年新增数 | 属性 |
一、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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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新增就业(万人) | 6.8 | / | 30 | 约束性 |
失业人员再就业(万人) | 2.85 | / | 10 | 约束性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02 | <4 | / | 预期性 |
三次产业就业结构 | 21:48:31 | 18:48:34 | / | 预期性 |
二、社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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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万人) | 275.5 | 325 | 49.5 | 约束性 |
职工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万人) | 137.1 | 168 | 30.9 | 约束性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10.99 | 126 | 25 | 约束性 |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54.48 | 70 | 15.5 | 约束性 |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43.83 | 60 | 16 | 约束性 |
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2.05% | >95 | >3 | 约束性 |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
| 300 | 300 | 预期性 |
三、工资和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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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元) | 29061 | >46800 | 年均>10% | 预期性 |
(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元/月) | 980 | >1800 | 年均>13% | 预期性 |
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6.85 | >96 |
| 预期性 |
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 | 93.18 | >94 |
| 预期性 |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扩大社会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全面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形成经济转型升级与稳定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努力扩大就业规模,促进充分和有效就业。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实施积极就业政策。落实好促进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保障和税收优惠政策,对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企业新增就业岗位、吸纳重点人群就业给予税费优惠。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力度,拓宽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融资渠道。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投资政策,在政府主导的投资项目中,把增加就业岗位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作为项目评估的重要内容。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工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政策,鼓励支持提高基层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实行更加有利于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的灵活就业政策,鼓励和扶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到非正规组织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实行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
2.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化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创业工作机制。积极实施以创业促进就业各项政策,加快创业平台建设,完善创业服务,强化“五个一批”培育,推进各类群体创业;加强创业培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有创业意愿人员的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率;加强创业服务,为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项目推介、项目论证、开业指导、跟踪扶持、政策落实等社会化服务;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创业促进就业的新领域、新途径,大力扶持初创型、微小型和创新型科技企业发展,建设一批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园、见习基地。加强创业意识教育,激发创业热情,营造全民创业氛围,以创业促进和带动就业。
3.优化结构多渠道扩大就业。做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的就业工作,在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中促进和扩大就业,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就业增长点。统筹城乡发展,继续促进第一产业就业转移,稳定第二产业就业份额,大力开发第三产业就业渠道,积极开拓社区服务、公共服务等公益性岗位,鼓励发展小企业、社会组织和家庭服务业,充分发挥个私经济吸纳就业优势,发挥家庭服务业对促进就业的作用,努力扩大就业规模。引导企业改善用工环境,开展专项就业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促进有效就业。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非全日制就业、季节性就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等多样化就业,增加就业机会。
4.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对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援助工作。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计划,积极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信息等服务,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到基层、非公有制单位就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在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产业转型升级中,努力增加非农就业机会,增强小城镇和中心镇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实现就业。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为抓手,完善对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的“一对一”帮扶机制,力争实现“出现一人,帮扶一人,就业一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有效就业。
5.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社会化职业培训网络和就业培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推动形成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为一体的全方位培训体系,推行就业导向培训模式,大力开展新成长劳动力、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素质培训、创业培训和企业职工、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实施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定向培训工程,强化职业技能鉴定,不断提升各类劳动者的就业再就业能力,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认真落实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培训补助制度、技师政府津贴制度、“首席技师”评选表彰等制度,实施名师带徒和“金蓝领”培养工程,加快培养转型升级急需紧缺的技能型人才,努力扩大高技能人才总量。
6.完善就业和失业调控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登记与统计制度,完善城镇调查失业率统计,开展企业用工调查和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信息监测,及时准确监测企业岗位变化、市场职业供求变化情况。健全失业预警和调控机制,加强失业评估和预防,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稳定就业局势。鼓励支持企业履行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缩短失业周期并组织失业人员做好相应的就业准备活动。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为抓手,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力争95%的社区、80%的村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村)标准。
(二)加快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以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为目标,实现保障对象全民化、保障方式多样化、筹资渠道多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努力建立统筹城乡、惠及全民、功能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
1.完善社会保障政策。积极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坚持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试点,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各类养老保障制度的整合衔接,健全不同养老制度的相互转换机制。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加快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更好地发挥医疗保障体系的整体功能。进一步健全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完善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机制,强化失业保险的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切实保障生育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面推进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有效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政策。
2.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五费合征”机制,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促进参保扩面的倒逼机制,努力扩大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重点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扩大农民工参保覆盖面。在现有制度框架内,积极创新完善政策,稳妥解决特殊人群的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鼓励和引导各类人员早参保、多缴费、多得益。
3.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统筹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增长、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物价上涨以及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和精减退职、遗属等人员的生活补助水平,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并向高龄老人倾斜;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城镇职工医保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5%、75%、7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
4.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加快建立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社会保险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保基金要情报告、信息披露、支付监督、举报投诉、内部审计、社会保险反欺诈、社保经办内控体系等监督制度,形成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相结合、事后查处与事前预防相结合的社保基金监督机制,努力维护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筹资机制,建立基金储备,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5.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制定优惠政策,大力发展企业年金,扩宽企业年金覆盖范围,完善年金分配、未归属权益处置等政策,推进企业年金有序运作;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按照改革前后待遇水平平稳衔接的原则,积极推进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建设等配套措施。积极鼓励个人建立储蓄性养老保险、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老年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模式。
(三)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统筹协调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关系,着力提高低收入职工特别是基层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有效遏制并逐步缩小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形成公正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1.规范和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加快形成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调控工资增长,规范高管人员薪酬管理。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大力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企业将劳动定额、计件单价等直接关系到工资水平的劳动标准作为协商的重要内容,提高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健全完善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对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务员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健全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改进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合理调控不同类型、地区、行业事业单位收入水平。统筹协调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在册人员与非在册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
3.加强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继续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工资执法检查,稳步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水平。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引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使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普遍高于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建立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适时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
(四)深入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坚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益“双维护”,完善机制、强化监督、加强引导,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促进劳动者更加体面地劳动、更有尊严地生活。
1.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切实提高小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扩大专项集体合同和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覆盖面。全面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建立统一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加强企业用工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制度,提高劳动岗位稳定性和工资集体协商、劳动保护水平,维护劳动者核心利益诉求。推进劳动标准体系建设,引导企业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覆盖到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完善企业裁员机制,规范企业规模裁员行为。实施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和发布制度,建立动态预测预警和分级响应机制,落实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政府责任。
2.增强劳动争议处理能力。贯彻“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节为主”的工作方针,大力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的作用,加快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化劳动争议处理长效机制,尽力将劳资矛盾、劳动纠纷解决在企业内部、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加强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实施劳动人事仲裁院建设工程,加强仲裁标准庭建设和仲裁员业务培训,提高劳动仲裁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发挥劳动仲裁解决劳动纠纷、协调劳动关系的主体作用。
3.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开展监察执法,切实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行为的监管,有效惩处、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考核,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定位、定人、定责管理体系。加强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建设,强化对用人单位的分类监管,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及隐患动态预警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权益保护情况,及时妥善解决职工的合理诉求。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两金一卡”制度,重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市县乡三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各级监察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实现监察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行为规范化。建立全市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指挥系统,加强部门联动、社会联动,强化劳动保障综合治理机制,提高处理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处置群体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五)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有效整合资源,以基层为重点,建立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网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1.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加快整合公共职业介绍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落实对劳动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和对特定群体的专项服务。完善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功能,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平等的就业服务。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体制与政策制度的统一,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培育和发展各类就业服务中介和服务品牌,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创新。
2.强化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加快社会保障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步伐,完善社保经办管理体制,整合优化经办管理资源,规范管理服务程序,提升管理手段,不断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建设,全面建立公民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实现覆盖全省的社会保障“一卡通”。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规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纳入社区管理比例达到90%以上,逐步推进和拓展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
3.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以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为重点,加快实施金保工程二期建设,整合资源,搭建统一的技术支持平台,加强数据中心和互联互通建设,实现信息化系统对业务工作、服务人群、服务区域和服务机构的全覆盖。以社会保障卡和跨地区社会保障业务服务为抓手,构建社会保障“一卡通”异地应用平台和专网系统,建立社会保障卡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推进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应用,拓展社会保障卡的发放范围和应用功能,实现对全体劳动者“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完善联网数据采集系统、基金监督应用系统、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大力开展市场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和失业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加快推进12333电话咨询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各级电话咨询服务联动,更好发挥劳动保障特服电话功能。
4.建立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市县乡三级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强化基层政府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功能,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的要求,加快基层工作平台建设,在所有乡(镇、街道)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中心镇建立人力资源分市场;在城市社区和农村行政村设立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站,依托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将就业、社会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各项工作延伸到所有社区和行政村,形成网格化管理、功能完备、信息通畅、便民高效,“一站式服务”的管理服务体系。
5.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队伍建设。根据服务对象数量,科学核定人员编制,合理配置基层公共服务工作人员。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基层人员经费问题。通过公开招聘、兼职、政府购买服务成果等形式,充实基层公共服务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职责,建立各级政府正常投入机制和财政分担机制,按照统筹层次,明确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平衡的责任,切实履行起社会保险事权责任,不断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降低基金风险。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增加就业和社会保障投入,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使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20%。
(二)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创新宣传方法和载体,增强宣传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大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把各项法律政策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基层,传达到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城乡居民。充分整合各方资源,积极拓展宣传阵地,努力形成宣传合力。完善舆情工作机制,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积极营造有利于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和政策研究。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对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和行政复议等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加强对就业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和发展战略、基础理论的研究,加强重大改革政策出台前的调研、评估和合理性、可行性论证,确保出台政策的有效性和实践性;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基础数据调查统计,建立专题数据库和数据分析系统,提高科学决策能力。
(四)切实加强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队伍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经办能力,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等活动,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推行政务公开,切实做到制度管权、制度管事、制度管人,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硬、业务精、工作实、服务优的干部队伍,为就业和社会保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人事保证。
(五)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规划实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重大项目实施办法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进度要求,确保规划有计划按步骤实施。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各级政府要把规划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督查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广泛开展规划的宣传活动,让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