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652B/2015-08112
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思路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2015-07-23
主动公开
朗读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思路
一、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赶超崛起”战略,坚持就业为本、人才优先、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和城乡统筹理念,扎实推进人力社保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14项人力社保工作目标任务,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61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80%,低于4.00%的控制目标。全市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五大保险总参保规模达608.4万人次,比2013年年末增加41.3万人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152.05万人,参保率95%;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总人数347.36万人,参保率98.8%。
(二)促进就业创业成效明显。一是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动出台《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补充意见》(金政办发〔2014〕42号),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2100万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举办“市县联动”促就业、校企对接促就业等大型招聘活动,全市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2.78万人,较上年增长18%;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人数达4600余人,同比增长20%。二是扎实推进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充分就业。举办“333”就业服务月活动,面向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3大重点人群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帮扶2000余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全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206个,创建率达91%;创建充分就业村3873个,创建率达79%;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4315人,帮扶实现灵活就业1.32万人,推动自主创业2090人,同比分别增加42%、11%、32%。三是着力缓解企业“用工难”。针对春节前后全市企业用工缺口峰值达11余万人问题,全市人力社保部门依托人力资源市场、外省劳务协作基地等平台,举办校企对接会16场、大型人力资源招聘会36场、进乡入村招聘会163场,为企业解决用工8.5万人,使企业用工缺口迅速恢复常态水平。我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帮扶企业缓解用工难、推动城乡居民充分就业等做法均得到了省领导的批示肯定。
(三)居民收入水平调整提高。一是连续第10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惠及全市27.38万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每月提高235元,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958元。二是从2014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上调至100元。三是市区被征地农民基础保障金从每人每月279元提高至315元,涨幅达13%。四是从8月1日起,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由1310元调整为1470元;各县市均相应作了调整,增长幅度均达12%以上。五是会同财政部门开展了公务员津补贴基数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上浮等工作,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规范。
(四)全民社保体系更趋完善。一是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推动出台《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金华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14〕53号),个人缴费档次从原有7档增加至12档,同时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健全了与其它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续衔接。二是启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建立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2014年底前参保登记率达到73.91%,进度居全省第4位。认真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全市发卡总量达439.7万张,位居全省第5。三是不断加强社保经办服务。实施市社保办事大厅搬迁工程,解决了原社保办事大厅群众办事拥堵问题。开展企退人员“社保家园”创建活动,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全年市区创建“社保家园”达标单位83个。建成市区社保自助经办系统,开发自助经办程序,购置安放自助服务终端,群众可凭社保卡直接在自助终端机进行社保信息查询和自助打印社保凭证。
(五)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截至2014年底,所有县(市、区)全部建立该制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市区去年起试行该制度,2014医保年度共103.8万人参保,保费总额达3653.7万元,其中享受报销5639人,报销医疗费用3257万元,既实现了基本收支平衡,又达到了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障能力的目的。二是调整提高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推动出台《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金政办发〔2014〕40号),从2014年起,市区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提高200元,标准一和标准二分别增至500元和300元,财政补助从原来的320元分别提高到1200元和700元。调整后,当年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人数达66.03万人,征缴率99.09%,比上一年征缴率高出近1个百分点,得到了市领导的批示肯定。三是新建市区医疗保险费用智能化审核平台(为全省第二家),改原来的人工抽审为自动机审全部医保费用数据,审核不合规医疗费用1000余万元。组织实施为时6个多月的医疗保险反欺诈“亮剑”专项行动,查处违规金额近100万元。四是实施市区第二轮医疗保险慢性病定点药店和普通定点药店招投标工作,增加了定点药店数量,中标药店明显呈现经营规模大、药品数量全、服务质量优、让利幅度大、诚信度高、遵纪守法等特点,实现了好中选优的目标,受到社会广泛认可。
(六)人才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一是加大高端急需人才引进力度。组织开展单场规模最大的“百企万岗”进校园大型人才招聘活动,努力打响“百家名企进名校”、“浙中硅谷”等人才招聘品牌,举办各类人才招聘会260场,全市共为企业引进各类人才2.99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1658人。二是组织实施“双龙计划”。开展2014年度市“双龙计划”评审工作,遴选了31个创业创新项目纳入“双龙计划”,其中18个创业类项目预计注册资金1.58亿,计划总投资11亿,达产后预期实现年产值10.7亿,年交税0.91亿元。三是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荐评审高级专业技术人才1800余人,组织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3万余人。推荐入选省151一、二层次培养人员3人、国务院特贴人选2人。建成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1个、名师工作室33个、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5个,评选第二批首席技师10名,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16万人。四是加强人才载体建设,完善金华博士联谊会工作体系,新建了金华博士联谊会金华分会、广东分会,完成北京分会的理事会换届工作。在站参与企业技术课题研发博士后达31名,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技工贸总收入达3.1亿元。推进县级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印发了指导意见,5个县市已完成整合。五是推进人才保障房建设,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金委办发〔2014〕79号),整合购房优惠、贷款贴息、购房补贴等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完成了市区2批26套高端人才租赁用房的申租工作。
(七)人力社保领域改革有效推进。一是有效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试点。改革政策实现绩效工资总量正常增长、年终绩效考核奖、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收支结余分配等“四个突破”。改革实施后,基层医疗机构业务量、业务收入同比均增长15%以上,基层医疗服务群众满意率达到93.6%。这项工作得到了李强省长等多位省领导的批示肯定。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经过“二审三报”,市级人力社保权力事项从原来的253项缩减至118项,统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建成金华市人力社保系统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公开全市首批1125个行政服务事项,其中可直接办理事项268个。有效发挥12333电话咨询服务平台作用,年服务总量达17.3万人次,承办8890便民服务事项382件。三是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坚持“阳光招考”,2014年招录公务员938名,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00名。完善军转安置办法,妥善安置军转干部165名。推动出台《金华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意见》(金政发〔2014〕52号),规范了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出台实施《关于市直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妥善解决专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晋升渠道不通畅问题,进一步规范事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八)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发展。一是深入实施“双爱”活动。集中梳理发布了27项人力社保惠企政策,受到了企业的普遍关注和好评。联合工会、司法、法院、团市委等部门,开展“和谐劳动·美丽金华”系列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市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联系了我市3276家规模以上企业和43家市直企业,其中市局联系的63家企业,局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了走访。二是深入推进“无欠薪金华”创建行动,全市妥善处置群体性欠薪事件655起,办结工资类案件6762件,为3.86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3.4亿元;联合公检法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了欠薪入罪案件移送机制,全市共移送欠薪入罪案件75件,涉及5548人涉及金额2300余万元。三是稳步推进劳动争议联合调处机制建设,“一站式”受理调解劳动争议纠纷,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各类争议案件5197件,办结4853件,结案率93.4%。我市防范和处置企业欠薪、创新建立劳动争议联合调处机制的做法,得到了省领导的批示肯定。
(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局党组带头做好学习教育、征求意见、谈心交心、对照检查、整改提高等工作,组织集中学习12次共6.5天,赴基层、企业与服务对象和党员群众座谈交流16场,认领兑现困难群众“微心愿”92个,直接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0余个,整改“四风”问题46项,得到了市委及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市局机关第二支部率先召开组织生活会,为市直机关提供了示范。各县市区局均立足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及时完成办公用房清理,积极参与“五水共治”和服务群众专项行动,创新实施公务员“日志式”管理,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力社保系统率先实施公务员“日志式”管理的做法,得到了暨军民市长的批示肯定。
二、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全市人力社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领,组织实施“五项行动”,完善人力社保法治体系,提升社会保障整体水平,为“法治金华”、“美丽金华”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民生保障。
(一)实施“改革创新”行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1.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委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的要求,梳理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公开权力事项。有机整合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和系统“阳光政务网”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切实做到事项归类合理、名称规范、流程清晰、网上办理流畅。
2.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按照“一个统一、五个同步”的要求,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待遇水平。
3.依法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加快清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不一致或相抵触的内容,修订《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完善社会保险“五费合征”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社会保险。
4.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试点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细则,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和动态监管机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推行公务员“日志式”管理考核试点工作。
(二)实施“就业富民”行动,推动更高质量就业。
5.整合提升就业创业政策。以改革创新的思路研究完善就业促进、创业引领等政策措施,探索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背景下的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政策体系。修订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探索实施调查失业率制度,确保年度新增城镇就业7万人以上。
6.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举办“市县联动促就业”、“就业服务周”等大型招聘活动,加大高校毕业生岗位开发和创业扶持力度,做好创业培训、就业见习、服务指导、就业援助等各项工作,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比例有新提高。
7.构建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考核办法,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提升基层平台服务能力。全面完成县级人力资源市场整合,进一步完善提升市场功能。创建“金华就业”微信公众平台,对接金华就业网联动发布就业信息,更加便捷高效地服务企业招聘和公众求职。
8.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发挥全国现代服务业试点城市优势,加大对家政服务业贷款、税收、安置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制定家政服务行业标准体系,探索推行家政服务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制度,组织家政服务技能培训和技能大赛活动,促进家政服务业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发展。
(三)实施“社保惠民”行动,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9.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建立金华市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和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重点,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核查和规范管理,促使本市户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
10.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完善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认真做好城乡参保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11.全面推进“阳光医保”智能监管平台建设。市县协同开发“阳光医保”智能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医保监管平台所有县(市、区)全覆盖,逐步实现对医疗服务行为的全程监控,达到“规范医疗、控费控药”的目的。建立健全医保基金年度总额预算控制制度,推进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改革,保障医保基金支付安全。
12.着力提升社保经办能力。健全“分段把关、分人负责、相互制衡”的经办管理模式,完善社保基金内控稽核机制,加强社保基金安全监管。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拓展社保卡功能,全市发卡总数达480万张以上,实现基本全覆盖。推进社保自助经办系统建设,缓解社保经办力量不足矛盾。深化企退人员“社保家园”创建工程,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四)实施“人才集聚”行动,增强创新驱动能力。
13.推动完善人才政策体系。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提升金华博士联谊会智力支撑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引进、服务等政策体系。
14.大力引进产业发展急需人才和高端人才。深入实施、“双龙计划”等引才重点项目,提升“百家名企进名校”、“百企万岗进校园”等引才品牌影响力,力争重点引才项目、高端引才数量有新突破。充分发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金华博士联谊会、留学人员创业园等载体作用,完善企业引才需求征集机制,探索“线上线下”同步招聘模式,力争全年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1000人、紧缺急需人才1万人以上。
15.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壮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年度新增高级专业技术人才1000人以上。组织实施新一轮321人才培养人员选拔工作,建立健全321人才素质培训和成果统计制度。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增量提质工程,进一步落实职业技能培训、选拔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年度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万人以上。
16.提升人才人事服务水平。推进“金华人才驿家”建设,认真履行领军人才发展服务联盟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做好人才服务。推进人才保障房建设,做好人才住房货币补助、高端人才用房申售申租等工作。以提高法治能力、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强公务员各类培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新办法,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扎实推进职(执)业资格考试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保障考试安全。加快人才人事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升信息服务能力。
(五)实施“双爱推进”行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7.推进“双爱”活动2014-2017年计划。组织实施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双爱”活动宣传周等一系列活动,深化三方四家联系规模以上企业制度,推动“双爱”活动扩量、提质、持续,力争规模以上企业和已建工会企业活动参与率达100%。
18.加强人力社保普法宣传服务。畅通信访和咨询渠道,提升12333电话咨询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96309投诉举报热线、局门户网站等平台作用,以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及配套法规为重点,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人力资源经理普法培训等活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引导企业依法用工、职工依法维权。
19.完善欠薪防范和处置机制。创新投诉举报受理模式和劳动保障年审方式,强化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和企业用工信用管理,积极防范企业欠薪。健全欠薪处置110联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欠薪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等欠薪处置机制,切实做到欠薪案件快办快结,监察案件办结率达96%以上。
20.推进基层劳动争议规范化专业化。深化劳动争议联合调处机制建设,推进市县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规范化、专业化,增强仲裁机构办案能力。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力争规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全覆盖。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仲裁结案率和调解率分别达到92%、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