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652B/2015-07601
劳动就业,工资职称
通知
关于印发《金华市区租赁经营用人单位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金人社发〔2015〕64号
2015-07-03
主动公开
ZJGC13-2015-0002
有效
朗读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7部门
关于印发金华市区租赁经营用人单位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金华市区租赁经营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问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等7部门联合制定了《金华市区租赁经营用人单位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金华市区租赁经营用人单位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 华 市 公 安 局
金 华 市 财 政 局 金 华 市 商 务 局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 华 市 旅 游 局
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
2015年7月3日
附件:金华市区租赁经营用人单位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