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652B/2017-08226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2017-02-08

  •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2-08 来源: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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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咨询服务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所列数据反映范围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数据反映范围仅包括金华市人力社保局机关,不包括下属各单位)。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金华市政府网”(http://www.jinhua.gov.cn)和“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jinhu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双龙南街801号,邮编:321017,电话:0579—82465107)。

      一、基本概况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局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精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最为关注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快推进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依法规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专门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局基金监督和信息管理处重点在技术上给予配合,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相应的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政府网站:在“金华市政府”、“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发布各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

      (二)新闻媒体:对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社保信息通过金华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发布。

      (三) 政务微博:开通政务微博,拓宽公开途径。

      (四)微信公众号:2016年我局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开设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人力社保动态信息。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市人力社保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02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规划总结、法规文件、行政许可事项及公示公告等内容;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21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54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69条。主要工作如下:

      (一)公开权力清单梳理工作。按照省市统一的权力事项目录和信息采集标准,我局对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大厅公开事项进行统一完善,重新建立“行政权力事项库”、“内部管理事项库”、“公共服务事项库”,在政务服务网金华分厅与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大厅同步公布了事项名称、法定依据、办理流程图、申报材料、申报条件等内容,确保权力事项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统一化。截至12月底,阳光政务公开事项总计达到1405项,其中市本级为250项。

      (二)及时公开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2016年,我局牵头制定并公开的规范性文件4项、企业减负文件1项。分别为《关于新增市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的通知》(金人社发〔2016〕18号)、《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金人社发〔2016〕54号)、《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金人社发〔2016〕59号)、《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办法的通知》(金人社发〔2016〕96号)、《关于降低企业社保支出有关问题的通知》(金人社发〔2016〕42号)。

      四、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6年全年,市人力社保局共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8次。通过市民问政平台回应3次,行风热线平台回应1次、金华日报回应4次,主要对户改后城乡社保政策对接、企业社保降负、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罕见病问题、新社保卡发放使用及就业创业等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人力社保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2件,其中通过网络申请17件,信函申请5件,已全部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

      六、咨询服务情况

      全年共接受20000余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来人现场咨询2000余人次,电话咨询17000余人次,网上咨询1900余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劳动法律法规、社会保险、人才(就业)政策、专业职称评比、行政(事业)人事等方面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件。

      九、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

      目前,我局的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总体组织协调,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业务处室和下属单位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3名,均为兼职人员,局相关业务处室按工作职责分工参与信息公开审核工作。

      十、下步工作

      随着信息传播方式的多元化,我局相继建立了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平台,多渠道、多方位的拓宽信息公开路径,提升了局务公开的透明度,直接方便了群众对人力社保政务了解,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公开行为的规范性、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仍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拓宽渠道,充实内容,发挥平台作用,及时对政府网站涉及我局的有关栏目进行调整充实,有针对性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素养,大力推进局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人力社保信息公开一张网的局面,做到机构更加健全、制度更加完善。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我市经济建设的重要途径,全力助推“共建金华走在前列”战略建设,使之更好地发挥服务金华人民的社会保障服务功能。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6日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0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0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5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69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22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17

         4.信函申请数

    5

      (二)申请办结数

    22

         1.按时办结数

    22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2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