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652B/2018-07550

  • 文件名称:

    《“智选金华”优秀高校毕业生集聚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答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 文件字号:

    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2018-10-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智选金华”优秀高校毕业生集聚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答

    日期:2018-10-19 11:57:09 来源: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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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选金华”优秀高校毕业生集聚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答

     

    一、制定背景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也是提升区域综合实力的基础保障。对高校毕业生的重视就是对未来的重视。近年来,随着我市产业集群培育、转型升级深化,人力资源现状也发生深刻变化,高校毕业生正成为现代化都市区建设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为推进我市现代化都市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优化人才生态环境,补齐人才工作短板,打赢人才招引战加速优秀高校毕业生在我市集聚,今年5月份出台了关于实施“智选金华”优秀高校毕业生集聚工程的若干意见》(金人才领〔2018〕4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为促进政策落地,尽快发挥政策的人才集聚效应,制定《“智选金华”优秀高校毕业生集聚工程实施细则(试行)》。

    二、政策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按照智选金华工程政策分为8条,其中1-7条为政策享受部分,包括购房补助、租房补助、津贴补助、安家补助、子女入学、大学生市民礼包、大学生实习补贴等事项的办理;第8条为补充说明。

    1.1-4条主要明确各项货币补贴政策的享受范围与标准。主要有:一是明确了购租房补助政策的关键要素,即:引进时间为201811日以后,购租房时间为201858日(含)后政策有效期内,并将201811日前引进,在政策有效期内购房且无购房纪录,及仍在租房补助享受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列入智选金华范围。二是明确了津贴补助的享受范围为201858日后引进的高校毕业生。三是对现行安家补助政策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将现行的《关于加快集聚五大千亿产业人才和团队的若干意见》(金委办发20155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0929号)相关内容作了整合。

    2.5-7条主要明确几项重点项目的标准及操作方式。主要有:一是明确了子女入学安置的计点积分标准及操作办法,即在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的基础上,对201311日以后引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以基础分+奖励分的方式予以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入学安置。二是明确了大学生礼包的几个要素,即:201858日之后引进,以公交卡人才银卡为主体发放。三是明确了实习补贴的几个关键要素,即:在吸收借鉴宁波经验及我市见习基地工作的基础上,将补贴标准确定为博士1500元、硕士1000元、本科生800元、其他实习生600元,享受政策的主体是201811日(含)后认定为金华市大学生实习基地的企业,实习期限需为1个月以上,享受期限最长为6个月,并结合我市实际,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组织大学生来金教学实践或实习的给予激励。

    三、解读机关

    “智选金华”优秀高校毕业生集聚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由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