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652B/2019-08065

  • 文件名称: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2019-03-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

    日期:2019-03-28 16:46:54 来源: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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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2.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的管理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

    3.承担人才开发有关工作。协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博士后和留学人员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负责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推进技工院校建设,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4.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和标准,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提高统筹层次。组织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审核相应基金预决算。组织实施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管理所属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完善相应服务体系建设。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6.统筹拟订全市劳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强化人力社保管理信息化支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属金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金华市就业管理服务局、金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金华市才人市场管理办公室、金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金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金华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金华市人力资源培训教育中心、金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十一家预算单位。

    二、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9463.92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收入预算946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72.34万元,占93.8%;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541.84万元,占5.7%;上年结转49.74万元,占0.5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支出预算9463.9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7.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3.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7.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5.5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355.82万元,占46%;日常公用支出688.41万元,占7.3%;项目支出4419.69万元,占46.7%。

    结转下年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72.3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872.3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8.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47.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0.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6.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72.3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1.09万元,主要是2018年年中追加新进人员的相关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8.39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47.47万元,占85%;卫生健康支出150.06万元,1.7%;住房保障(类)支出396.42万元,占4.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人力资源事务)(项)272.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93.8万元,主要用于考试办公设备购置费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212.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招考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914.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基本支出和基金监督工作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337.6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业务费劳动保障监察业务费和无欠薪工作经费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713.26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再就业工作管理事务和青年创业谷项目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2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企退人员春节特困慰问经费(含异地)、企业网上申报数字证书服务费和医保支付改革专项经费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505.29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数据分析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1438.2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97.7万元,主要用于技能鉴定业务工作经费和考务费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仲裁(项)118.61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595.76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其他管理事务方面的各种专项支出及劳动能力鉴定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7.76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16.33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9.48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0.25万元,主要用于由事业单位缴纳的退休人员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99.8万元,主要用于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38.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缴经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96.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45.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8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61.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4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8.58万元,下降0.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公出国经费当前还未做预算安排,年中将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追加指标。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4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2%。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其他各县(市)单位来金调研、工作、学习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接待上级单位来金调研、工作、学习批次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监察支队执法车辆日常业务工作出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排奖励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维修率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分项说明内容不可缺失)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金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金华市就业管理服务局、金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金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金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和金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6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2.9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5.94万元,增长2.6%,主要是2019年预算中工会费和福利费预算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778.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3.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5.5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总体情况。2019年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用类和专用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26.37万元。

    (2)重点项目情况。2019年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重点项目62个,其中局本级1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9.95万元;就业管理服务局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万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2.5万元;劳动保障监察支队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4万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7万元;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76万元;人事考试办公室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6.02万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4.94万元;劳动能力鉴定中心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86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

    4.单位结余: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一般结余、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和专项结余等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人力资源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指公务员考核、公务员招考、公务员管理、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指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指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9年328


    323公开参照表(网上公开,万元)(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