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652B/2019-08066

  • 文件名称: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2019-08-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日期:2019-08-30 18:02:58 来源: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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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一、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人才开发、人事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才人事、劳动保障的统计工作。

      2.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博士后和来金工作专家、留学人员的综合管理;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有效开发、合理配置。

      3.负责促进创业、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创业、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5.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以及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制定市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计划管理政策,负责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

      8.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全市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承办市政府人事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务员绩效考核。

      11.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局本级、金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金华市就业管理服务局、金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金华市才人市场管理办公室、金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金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金华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金华市人力资源培训教育中心、金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共11家单位。

      二、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9,722.7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896.15万元,增长10.1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722.7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8,23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237.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84.72%;事业收入479.25万元,占收入合计4.93%;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661.12万元,占收入合计6.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年初结转和结余345.33万元,占收入合计3.5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72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8.63万元,占58.82%;项目支出3,324.39万元,占34.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年末结转和结余679.69万元,占6.9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237.5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544.21万元,增长7.0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92.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38%。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53.5万元,增长11.9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和新增工作的专项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92.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0.56万元,占10.39%;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70.94万元,占82.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3.46万元,占1.92%;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81.95万元,占1.0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355.1万元,占4.4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98.27万元,支出决算为7,99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及年中追加的项目经费。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32.7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9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6.9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8%,决算数基本与预算数基本持平的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合理。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招考(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48.7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9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员招考人数减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2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项目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29.0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9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参公单位人员经费追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98.2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5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劳动保障监察项目指标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31.4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4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就业管理事务项目指标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5.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8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专项指标年中追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61.8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8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专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略增。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321.6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51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目指标调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1.3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4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目指标调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577.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47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厉行节约,改变服务方式,减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4.1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了离休人员的工资。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10.5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1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提高。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4.2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提高。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死亡年中追加抚恤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资金原由财政支付,2018年财政改变支付方式后,将经费下达至单位由单位支付。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37.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8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纳基数提高。

      (21)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1.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系年中追加项目。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50.4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96.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72.14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23.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66万元,支出决算为36.03万元,完成预算的68.4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要求,我局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2.17万元,占33.77%,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6.75万元,增长124.5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因公出国人员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49万元,占20.78%,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96万元,下降11.36%,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38万元,占45.45%,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18万元,下降1.09%,与2017年支出基本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12.17万元,支出决算为1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局本级机关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3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7.04万元,支出决算为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95%。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49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单位金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为执行公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3.45万元,支出决算为1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8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其他各县(市)单位来金调研、工作、学习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要求,我局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42批次,累计4,336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其他各县(市)单位来金调研、工作、学习等支出。接待4,336人次,142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88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895.88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96.16%。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17年度全局共对88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 83个项目优秀,4个项目良好,1个项目一般。预算执行率100%的有37个项目,占项目个数的42%,绩效自评结果总体较好,完成了年初预算时的项目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补助及人才住房保障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0.9万元,执行数为19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审核发放:安家费152万元,其中硕士51人,博士4人,正高职称1人;工资性津贴32.4万元,其中博士26人,正高职称1人;柔性引才资助6.5万元,其中正高职称2人,副高、硕士9人。引才生态环境的综合改善,将会有更多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二是充分发挥政策优势,采取各种形式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为引才单位减轻引才负担,留住人才。发挥高层次人才集聚效应,加快我市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技术含金量,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每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数量、学历层次不可预估,年初作经费预算不容易估算精准。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往年申请情况,尽量预算精准,提高执行率和兑现效率。

      人才住房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3.43万元,执行数为641.83万元,完成预算的99.75%。主要产出和效果共发放4个批次共计552人次人才住房保障经费598.97万元,拨付市属区级财政3笔共42.86万元。当年经会审通知拨付的经费全部发放(拨付)到位。为广大市区人才提供住房保障,创造良好居住环境,鼓励人才来金就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市属区级的人才住房保障经费,经人才办再转拨至区级财政,中间增加了审批环节,影响拨付速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下达预算部门考虑拨付渠道,将区级的人才政策补贴直接下达至区级财政,可加快拨付进度。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6.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42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7.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1.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7.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人力资源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招考(项):指用于公务员考核、奖励及评比、达标、表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指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指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除上术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