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公布部分废止失效和部分条款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日期:2020-12-21 16:12:44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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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部分废止失效和部分条款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12月9日至12月18日在金华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12月19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西附楼4楼(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21001。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789411@qq.com。

联系人:戴欣斐,联系电话:0579-82468552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1日



《关于公布部分废止失效和部分条款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原文

《关于公布部分废止失效和部分条款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公布部分废止失效和部分条款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