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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保障企业节后复工用工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日期:2020-03-24 15:27:10 来源:​金华市人力资源市场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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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金华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局有关处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切实做好全市企业复工用工保障工作,现将《关于保障企业节后复工用工的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保障企业节后复工用工的若干举措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211


    附件1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保障企业复工用工的若干举措

     

    1.建立企业缺工动态监测机制。依托省级企业用工监测平台,强化我市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及其它面上企业用工需求监测。建立三级预警机制,对预警等级为黄色、复工返工相对稳定的,进行缺工登记;对预警等级为橙色、需要警惕的,帮扶企业强化与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对接,发挥市场主体调节作用;对预警等级为红色、需高度重视的,派驻人社服务专员密切跟踪返工情况,一企一策开展用工服务帮扶。各地要通过电话调查、上门走访等形式,做好企业现有用工、预期返厂人员排查摸底,确保精准掌握企业人员缺口情况。

     2.加强本地劳动力余缺调剂。建立错时调剂机制,鼓励存在用工短时闲置的企业开展企业间用工调剂,最大限度提升人力资源利用率。组建网格化用工服务微信群,由就业部门统一收集本地复工企业用工信息,定期向乡镇(街道)、社区(村)一级推送,为供求双方提供快速、便捷的信息对接服务。发挥基层劳动保障队伍作用,帮助企业开展“点对点”招聘宣传推介,深入挖掘本地劳动力潜能。深化专技服务“百千万”行动,组建“321人才”和高技能领军人才专家团,深入企业、乡镇一线帮助解决生产经营技术难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3.支持企业做好职工稳定工作支持企业加强与外地职工特别是省外职工沟通联系,及时传达企业复工招工信息,组织开展网络合同签约,确保疫情稳定可控后能及时返岗,提升企业员工返工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因复工需要,经当地政府批准,包车接回相对集中的外地职工,包车发生的费用,政府与企业按2:1的比例分担。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对受疫情影响的全市各类企业,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开展线上项目制培训的,可按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规定的培训补贴标准以一定比例给予补贴,所需资金由当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列支。

    4.鼓励多渠道补充新员工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企业深入江西景德镇贵州六盘水等我市主要外来务工人员输出开展预宣传、预组织、预签约,通过强化招聘宣传、提前开展预签约等措施确保用工得到有效补充。相关工作成效作为人力资源企业年度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招工成效明显的最高给予20万元的经费奖励。鼓励企业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员工以老带新,对于每推荐介绍一位外来务工人员,且在企业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5.开设企业复工线上招聘专区利用互联网+”确保就业服务不打烊,依托就在金华”“金华人才网等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设复工招聘专区,及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搭建劳动用工供需双方线上对接平台。举办线上招聘会,引导企业与求职者开展远程网络洽谈面试,进一步减少招聘成本和疫情传播风险,提高匹配精准度。

    6.发挥东西部劳务协作基地作用。进一步拓宽东西部劳务协作政策覆盖面,鼓励各县(市、区)在对口地区建立劳务协作工作站,根据工作成效予以一定补助,市区按每个工作站一次性补助3万元。各地要加强与对口地区人力社保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劳务输出对接机制,不断提高劳务协作组织化程度。

    7.及时化解劳动关系纠纷矛盾。认真落实基层治理一治一管四个办机制,力争把劳动纠纷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畅通24小时劳动权益保障服务热线,引导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切实保障职工劳动权益。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创新仲裁办案方式,大力推广互联网+调解仲裁,切实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加大劳动关系风险预测预警力度,安排专人落实劳动用工有关舆情报告制度,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情况。加强办案执法人员力量,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8.落实企业用工帮扶属地责任。各地人力社保部门要密切联系当地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组建工作专班,认真落实企业用工监测和缺工企业帮扶工作。要积极引导企业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四必须防控承诺,落实对本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做好疫情期间的生产经营和人员管理工作,力争做到有序复工、规范用工、减少缺工。要因地制宜制订保障企业复工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回应群众关切,确保经济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