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652B/2020-08066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2020-05-20
主动公开
朗读
一、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2.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的管理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
3.承担人才开发有关工作。协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博士后和留学人员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负责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推进技工院校建设,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4.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和标准,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提高统筹层次。组织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审核相应基金预决算。组织实施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管理所属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完善相应服务体系建设。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6.统筹拟订全市劳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强化人力社保管理信息化支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下属金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金华市就业管理服务局、金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金华市才人市场管理办公室、金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金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金华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金华市人力资源培训教育中心、金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十一家预算单位。
二、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政府专项资金、单位资金、单位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0563.72万元。
(二)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收入预算10563.7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29.49万元,占93.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40.45占2.3%;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493.78万元,占4.6%。
(三)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支出预算10563.7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7.71万元、教育支出47.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07.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1.2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2.92万元、其他支出240.4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716.84万元,占35.2%;日常公用支出646.73万元,占6.1%;项目支出6200.15万元,占58.7%。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069.9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829.49万元、政府性基金240.4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8.51万元、教育支出45.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57.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0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84万元、其他支出240.45万元。
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29.4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824.71万元,主要是新增企业稳定就业补助项目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当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8.51万元、占8.8%;教育支出45.86万元,占 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57.22万元,占 67.7 %;卫生健康支出127.06万元,占1.3%;节能环保支出1817万元,占 18.5 %;住房保障支出313.84万元,占3.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人力资源事务)(项)285.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327.08万元,主要用于考试办公设备购置费用支出、考试考务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255.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招考经费。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45.8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752.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基本支出和基金监督工作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355.33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业务费、劳动保障监察业务费和无欠薪工作经费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752.94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再就业工作管理事务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185.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企退人员春节特困慰问经费(含异地)、企业网上申报数字证书服务费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771.16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94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103.91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2402.78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其他管理事务方面的各种专项支出及劳动能力鉴定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7.12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4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7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6.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1817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稳定就业补助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13.84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31.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19.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劳务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611.4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40.4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240.45万元,主要是职业技能中心的工作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240.45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240.4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技能中心的工作经费、鉴定成本支出、考务费、设备及场地租用经费等。
(八)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44.7万元,下降67.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年中将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追加指标。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2.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其他各县(市)单位来金调研、工作、学习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改革“领跑者”试点工作结束,接待上级单位来金调研、工作、学习批次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监察支队执法车辆的日常业务工作出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排奖励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维修率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金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金华市就业管理服务局、金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金华市人事考试院、金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和金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6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6.7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3.81万元,增长2.2%,主要是2020年预算中工会费和福利费预算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1221.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7.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44.0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⑴总体情况。2020年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用类和专用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98.26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105.01万元。
⑵重点项目情况。2020年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重点项目53个,其中局本级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8.2万元;就业管理服务局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57万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1.5万元;劳动保障监察支队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8万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8个,涉及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105.01万元;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06万元;人事考试院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2.98万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1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0.92万元;劳动能力鉴定中心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86万元。
5.没有以部门为主体的绩效目标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
4.单位结余: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一般结余、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和专项结余等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人力资源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指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用于企业稳定就业补助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