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652B/2020-10283

  • 文件名称:

    关于《金华市区大学生创办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补贴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2020-07-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金华市区大学生创办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补贴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日期:2020-07-28 09:06:51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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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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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18〕24号)和《金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保就业稳人才的若干意见》(金市疫情防指〔2020〕60号)

    精神(以下简称“细则”)。

    二、政策主要内容

    《细则》主要分为三项内容:

    (一)大学生创办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补贴对象、条件、标准和期限、所需材料、办理程序。

    1.明确申请对象:符合条件的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

    2.明确申请条件: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2018年1月1日以后初次创办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正常经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及以上。

    3.明确标准和期限: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连续3年。补贴期间企业需正常经营。

    4.明确申请材料:《大学生创办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补贴申请表》;学历证书: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

    5.明确办理程序和资金列支渠道: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携带所需材料,向营业执照核发单位同级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养老服务企业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残疾人服务企业向残联提出申请,家政服务企业向商务部门提出申请,现代农业企业向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部门签署认定意见;区人力社保部门根据认定意见,对人员身份及其它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区人力社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实地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拨付补贴资金到申请账户。④所需资金由区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二)明确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的企业范围:

    1.养老服务企业是指具有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功能场所的服务企业。

    2.残疾人服务企业是指为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和照料服务功能场所的企业。

    3.家政服务企业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或以固定场所集中提供对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的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服务企业。

    4.现代农业企业包括:1.种植业。蔬菜种植面积30亩(设施类20亩)以上,年种植粮油作物复种面积50亩以上,水果种植面积50亩(设施类20亩)以上,茶叶、花卉苗木、森林蔬菜、林下经济植物、经济林、竹林种植面积50亩以上,用材林种植面积100亩以上。其他项目参照上述标准类似种类执行。2.养殖业。生猪(出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出栏)50头以上,蛋鸡(存栏)2000只以上 ,肉鸡(出栏)10000只以上,实行规模化、设施化、生态化养殖,且排泄物治理达到零排放、零污染的。(其他畜禽种类折算成生猪或鸡后参照以上标准执行)。3.水产养殖业。在当地水域滩涂规划限养区或养殖区范围内,养殖面积30亩(工厂化养殖2000平方米)以上,实行规模化、设施化、生态化养殖,建立规范的养殖生产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且养殖尾水零直排的。

     

    三、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解释单位: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民政局、金华市农业农村局、金华市商务局、金华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0579-82366885

     

    《大学生创办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原文

    《大学生创办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大学生创办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