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652B/2020-10297

  • 文件名称:

    关于“双龙引才”新政20条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

  •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2020-08-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双龙引才”新政20条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20-08-20 10:27:06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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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朗读

    一、制订背景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对人才工作的影响,巩固人才工作良好的发展势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调研讲话精神,以“窗口的意识”“窗口的标准”“窗口的担当”,抢抓引才窗口期,进一步完善引才政策、创新引才方式、优化引才结构,不断提高引才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契合度,更好聚天下英才共建金华、发展金华。

    二、主要政策解读

    《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共分8条,1-7条为各项政策细分版块,第8条为补充说明。

    第1条引进人才生活补助,主要是明确了受理条件、享受对象、补助标准。一是明确了生活补助享受范围的关键时间要素。2020年5月4日(含)后,即新政实施之日后首次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生活补助。对2020年5月4日之前的引进人才仍按“智选金华”政策执行。二是明确了引进单位性质。引进单位为市(区)属用人单位,并根据学历层级细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三是明确了青年人才的关键年龄要素,即“45周岁以内全职引进的博士、博士后、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青年高层次人才”。四是明确学历层级及三年补助发放金额,分博士(教授、正高级工程师)、硕士、“双一流”本科、普通本科、专科5个层级,按不低于原有政策补助金额,逐年递增的方式发放,发挥政策激励效用。五是扩大提档享受范围。在浙师大、金职院应届毕业生留金就业享受政策提档的基础上,将范围扩大至金华生源地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提升本地生源的回金率。

    第2条博士后工作补助,除明确双龙新政中涉及博士后工作补助的内容外,将2016年人才政策30条里的部分条款“绩效考核优秀的给予10万元奖励资助;对获得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资格的给予10万元资助”也一并整合纳入,保持博士后工作政策的延续性、完整性。

    第3条来金招聘交通补贴,明确了主办单位、活动性质、补贴金额,以及经费补贴开支来源。

    第4条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资助,明确了享受范围、资助标准和奖励方式,并将“飞地”人才纳入享受范围。

    第5条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明确了培训补助范围和标准。

    第6条新增持证社会工作人才奖励,明确了奖励范围和奖励标准。

    第7条柔性引才补助,明确了引才时间、补助对象和金额。

    第8条为政策说明条款。明确本细则办理流程查询方式,对留学回国人员人才政策作补充说明,重点明确本细则试行范围、经费路径及政策解释主体。

    三、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2020年9月13日起实施。

    解释单位: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民政局

    解释人:章丽仙

    联系电话:0579-82469660


     


    《关于“双龙引才”新政20条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原文

    《关于“双龙引才”新政20条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关于“双龙引才”新政20条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