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652B/2021-00001

  • 文件名称: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入选市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数据安全管理中心

  • 文件字号:

    金人社发〔2021〕1号

  • 成文日期:

    2021-01-0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入选市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1-05 10:30:26 来源:数据安全管理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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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金华市321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2011-2020)实施意见》(市委办〔201298号)和《金华市321人才“领创计划”实施办法》(金人社发〔201885号)精神,今年将对2015年度入选金华市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2015年入选市321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已调离金华或调离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的人员,不列入考评范围,由原所在单位对岗位变动等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二、考评内容

    考评的主要内容:培养人员的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业绩成果等。其中工作业绩以定量考评为主,其他三项内容采取定性考评的方式进行。工作业绩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培养人员培养期内各类人才项目的入选情况、获得的重要奖项、主持和参与的项目(基金)、发表的论文论著、授权专利和制定标准、主持产品技术研发以及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情况等。

    考评的基本要求:爱国拥党,遵纪守法,弘扬科学精神和恪守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入选后较好地完成培养计划,达到预期培养目标,在科学技术、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中作出较大成绩和贡献,学术技术水平得到同行认可;积极参加各类研修培训和人才服务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考评办法

    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采取材料审查、专家评议、实地考评等形式进行。

    (一)综合考评对象下载打印《金华市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登记表》,个人签字确认后报单位审核盖章,并由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市直部门(单位)提出考评建议(推荐优秀人数一般不超过参加考评人员的50%)后报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对在5年培养期内入选市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的对象,提交其入选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开始至今的工作业绩成果,纳入本次考评。考评不确定结果等次,考评情况纳入第一层次期满综合考评重要内容。

    (三)市人力社保局邀请行业专家、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等组成综合考评组,对期满考评对象进行材料审查和评议,并抽取部分县市及部门、单位进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的主要内容是部门、单位落实321人才培养举措情况和321人才个人工作业绩成果情况。其中综合考评结果拟确定为优秀的培养人员,一般都要进行实地考评。

    四、考评结果运用

    建立完善321人才动态调整机制,将培养人员入选以来的实际工作业绩成果以及考评结果,作为培养人员层次晋升和淘汰的重要依据:

    (一)对业绩突出、成果显著、考评优秀的培养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奖励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

    (二)对考核特别优秀或业绩成果非常突出,已取得相应标志性成果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人才项目。

    (三)对在考核期内没有取得新的业绩和成果、工作表现平平和其他不符合标准的培养人员,由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不予发文确认。

    五、报送材料

    (一)综合报告1份,主要内容:

    1.人员参加考评情况、考评组织过程、考评结果建议意见;

    2.总结本地本单位321人才工作情况:包括321人才工作成效,主要工作举措,特别优秀的321人才培养成长情况,人才作用发挥尤其是在服务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和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作用发挥情况;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及主管部门组织人才活动情况;

    (二)《金华市321人才工程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

    (三)《不列入考评范围人员情况汇总表》1份,并附原单位情况说明。

    (四)参加期满考评对象的《金华市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登记表》一式3份及佐证材料1(装订成册,不超过30页)。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市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考评工作顺利完成。相关材料请于131日前报送金华市人力社保局,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2275616094@qq.com。联系人: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陈琳,联系电话:82469650;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邮编:321017

     

    附件:1.金华市321人才工程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

    2.金华市321人才工程不列入考评范围人员情况汇总表

    3.金华市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4

    关于开展2015年入选市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pdf

    金人社发〔2021〕1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入选市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专技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