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652B/2021-00456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区第十七批、十八批拟准予享受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人员名单公示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2021-10-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区第十七批、十八批拟准予享受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人员名单公示

    日期:2021-10-08 16:51:52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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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根据《中共金华市委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才创业创新 服务浙中崛起的若干意见》(金委发〔2016〕38号)、《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金人社发〔2017〕36号)、《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智选金华”优秀高校毕业生集聚工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金人才领〔2018〕4号)和《中共金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6部门关于印发<“智选金华”优秀高校毕业生集聚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金人社发〔2018〕98号)文件规定,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开展了市区第十七批、十八批人才住房保障申报的受理工作。经初审及部门联合审核,确认市区第十七批、十八批黄嘉仪等1051人拟准予享受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3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公示受理部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市场处;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西辅楼3号楼403室;邮政编码:321017;电话:82465180。

    附件:1.金华市区第十七批、十八批拟准予享受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购房)人员名单(新增)

    2.金华市区第十七批、十八批拟准予享受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租房)人员名单(新增)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8日   


    金华市区第十七批、十八批拟准予享受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租房)人员名单(新增)2021.10.8.xlsx

    金华市区第十七批、十八批拟准予享受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购房)人员名单(新增)2021.10.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