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652B/2021-00598

  • 文件名称: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就业帮扶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2021-12-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就业帮扶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1-12-30 14:53:00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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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朗读

    一、政策背景

    随着新一轮东西部协作对口关系的调整和“婺爱秦巴”行动的推进,我市2019年7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的通知》(金人社发〔2019〕47号)已不能完全满足新时期劳务协作工作要求,为确保中央和省里的工作部署尽快落到实处,顺利完成东西部劳务协作各项工作任务,须尽快谋划出台新一轮东西部劳务协作的政策措施。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主要工作举措

    一是优化招聘方式。坚持效果导向,推进“线上贯通”,注重“线下下沉”,开发“就在金华(东西部协作版)”线上招聘平台。二是提高劳务输入组织化程度。全面推进在协作地区建立劳务合作基地。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劳务输转,支持两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交流合作、互设驻点。三是鼓励企业招用脱贫人口。我市企业吸纳协作地区脱贫人口就业的,参照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政策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四是强化创业帮扶。协作地区脱贫人口来金就业创业的,与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政策。鼓励利用我市电子商务、带货直播等产业发展优势和经验,帮助对口协作地区通过创业培训培养一批创业致富带头人。五是支持技能人才培育引进。鼓励我市职业(技工)院校与协作地区职业(技工)院校通过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等多种方式扩大生源渠道。协作地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将经培训后取得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人员输送到我市就业的,参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六是做好关爱关心工作。加强对在金就业脱贫人口的劳动权益保障,帮助落实好入户、子女就学等各项政策。加强对协作地区脱贫人口在我市就业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就业帮扶。延续实施“稳岗暖心 就在金华”关心关爱有效举措,探索“村企结对、互帮互助”劳务合作新模式。

    (二)资金奖补政策

    一是延续实施部分原有政策:1.建立一批劳务合作基地并可给予工作成效明显的工作站每个一次性3万元的奖励。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有组织地招用协作地区脱贫人口来金初次就业,并依法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经备案确认,可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3.协作地区脱贫人口来金就业创业的,与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政策。4.我市企业吸纳协作地区脱贫人口就业的,参照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政策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5.鼓励企业专门面向脱贫人口开发不讲年龄、不讲学历、不讲技能的爱心岗位并给予用人企业岗位补贴。6.命名一批市级就业帮扶基地并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二是新增部分政策:1.协作地区脱贫人口首次来我市就业的(以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准),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来金交通费补助。2.对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以参保记录为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给予一次性3000元/人的就业补贴。3.对我市企业通过校企合作专门组织协作地区学生进行“新型学徒制”培训培养,给予2年内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的培训补贴。对我市企业与协作地区院校合作开设“订单班”“冠名班”的,按每人不超过2000元给予补贴。协作地区职业(技工)院校年输送2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到我市民营企业就业的,给予5万元/年的奖励资助,超出部分给予3000元/人的资助。(“八婺金匠”政策已明确)。4、由两地人力社保部门合作,组织协作地区人员在我市或在协作地区进行项目制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的,可享受我市相关培训补贴政策。5、协作地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将经培训后取得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人员输送到我市就业的,参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三)其它方面

    一是明确各县(市、区)可按本通知精神制定实施办法,政策适用范围原则上覆盖上述我市所有协作地区。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所需各项资金按财政体制在促进就业资金中列支(相关项目另有资金列支渠道的除外)。全市统一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市本级负担。二是明确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单位: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释人:陈武

    联系电话:0579-82366001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就业帮扶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的通知》原文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就业帮扶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就业帮扶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