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652B/2021-00247
关于设立磐安县技工学校的公示
市人力社保局
2021-05-12
主动公开
朗读
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22号)要求,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组于4月22日对申报的磐安县技工学校进行评估审核,根据评审结果,拟同意设立磐安县技工学校,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1年5月12日起到2021年5月26日止(共15天)。
四、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处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
邮编:321000电话:0579-82469675
传真:0579-82469663
邮箱:1487125459@qq.com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