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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登录“浙里办”—“浙里人才之家”(金华)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市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企业、区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由所在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核。
3.公示。在“浙里人才之家”(金华)公示专区公示5个工作日。
4.发放。公示通过后将补助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