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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社保累计缴纳满一年后,登录“浙里办”——“浙里人才之家”(金华)提出申请。
2.审核。人力社保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企业、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由所属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明确补助额度。
3.公示。人力社保部门在“浙里人才之家”公示专区公示5个工作日。
4.发放。公示完成后,人力社保部门及时将第一年补助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后续第二年、第三年补助由系统根据申报人社保缴纳情况自动推送,无需另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