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才服务机构引才奖励、企业引才奖励、市区企业“飞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1-06 15:35:50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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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金人才领〔2022〕4号)、《中共金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9部门关于印发<“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金人社发〔2023〕13号)文件精神,现就人才服务机构引才奖励、企业引才奖励、市区企业“飞地”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补助标准

(一)人才服务机构引才奖励

申报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企业。

申报条件:2022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7日期间,人才服务机构从大市范围外为市区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博士、高级职称人才或年薪30万元以上)、大学生(硕士、本科生),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首次由用人单位(非人才服务机构)在金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截至2023年10月底)。

补助标准:经市区两级人力社保部门认定,按照引进人才层次给予引才资助,其中紧缺高层次人才(博士、高级职称人才或年薪30万元以上)补助标准为每人2万元,大学生人才(硕士、本科生)补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单个机构引才资助每个年度上限为50万元。

(二)企业引才奖励

申报对象:符合条件的市区属“2+4+X”重点产业企业。

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须在金华市区工商注册,合法经营,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2.企业在2022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7日期间新引进全职大学生人数达到20人(含)以上;

3.引进的大学生人才由引进单位首次在金华大市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且由该单位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6个月(截至2023年10月底)。

奖励标准:企业引进人数达到20人(含)以上的,按照25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

(三)企业飞地认定

认定对象:

1.入驻政府主导建设的“飞地”企业;

2.在外设有研发分支机构的企业。

认定条件:

1.其主营业务须为对金华企业提供科研服务;

2.企业(含子公司、控股公司)整体税收的80%须交至金华。

奖励标准:

“飞地”企业认定后,可申请“飞地”引才奖励,全职引进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生,由“飞地”企业为其按月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1.2万元、8000元的引才补助。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机构填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所属区人力社保部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

1.申报人才服务机构引才奖励提交材料:

①《金华市区引进人才推介情况表》;

②《金华市区市场引才资助申请表》(附以下材料,可提供复印件:A推介单位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委托引才服务协议、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B引进人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相关验证报告)、年薪证明材料;C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2.申报企业引才奖励提交材料:

①《金华市区“2+4+X”产业企业引才奖励申请表》;

②《金华市区“2+4+X”产业企业引才奖励引进人才明细表》(附以下材料,可提供复印件:A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B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学信网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学历学位无需提供;C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3.申报企业“飞地”认定提交材料:

《飞地企业认定申请表(入驻政府科创飞地)》(附以下材料,可提供复印件:A营业执照;B办公场所租赁或产权证明;C财务报表,需体现纳税情况)或《飞地企业认定申请表(自主在外设置研发机构)》(附以下材料,可提供复印件:A企业营业执照;B分支机构办公场所租赁或产权证明;C企业及分支机构财务报表,需体现纳税情况)。

(二)区级人社部门审核

区级人社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于11月30日前将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提交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处。

(三)市级人社部门审核

市级人社部门按政策要求做好审核及后续兑付工作。

三、注意事项

1.同一人才不得重复申报人才服务机构引才奖励和企业引才奖励;

2.企业、机构应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提交材料应确保签字盖章清晰,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3.所有提交材料表格模板可至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资料下载专区下载,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jinhua.gov.cn)-资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