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守牢人社领域政务公开领域安全底线,推进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信息、文稿公开工作要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各单位起草的信息、文稿应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漏字或不规范词语,特别是地域名称表述错误、领导姓名错误等信息、文稿,确保发布信息、文稿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条 信息、文稿安全审查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范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公开范围,也不得随意降低安全标准。
第三条 信息、文稿公开实行“三审三校”双签制度。
在内容编辑环节应严格履行初审、复审、终审三道程序,每道程序由两人签字,审核标准为: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表述准确,逻辑严密,语言流畅。“三审”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同一个人担任。
1.拟稿人员、审核小组“初审初校”。拟稿人员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把好第一道关,主要从拟发布信息是否含有涉密内容、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重字,人名、地名是否表述错误,表述是否准确等内容进行自查自校。值班信息审核小组成员完成文稿审核及校对。
2.内设机构负责人“二审二校”。内设机构负责人在信息审核环节把好第二道关。主要是在“初审初校”的基础上,对稿件内容、导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对稿件涉及统计数据发布等方面内容,由涉及数据的相关处室(单位)进行专项审核;对稿件涉及法律法规、执法监督等方面内容,由局法规处等相关处室进行专项审核。二审二校完成后由市局办公室进行审核校对。
3.分管领导“终审终校”。业务分管领导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在签发环节把好第三道关。主要是在“初审初校”“二审二校”基础上,对信息、文稿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最终审查和校对。涉重大事项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信息,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判断时,必须在保密部门、网信部门指导下发布。
第四条 严肃“三审三校”双签纪律。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严格落实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双签“先审后发”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未经审核校对的信息、文稿一律不予发布。
第五条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人员要加强“发布最后一关”的责任意识,对未履行“三审三校”双签审核程序和未审未批的信息、文稿,一律不予发布。
第六条 政务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一事一审、一审一表、一表一档。对不经审核私自发布、不按规定审核或审核不严,导致出现问题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双签审批表》
附件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双签审批表
标题 | ||||
发布 平台 | ||||
拟稿人 意见 | 审核小组意见 | |||
处室(单位)审核意见 | 办公室 意见 | |||
业务分管领导意见 | 政务信息公开分管领导意见 | |||
主要领导意见 | ||||
平台管理人员意见 | 复核人 | 复核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