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652B/2023-00040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2023-02-09
主动公开
朗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72号)要求,在历年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清理。
二、主要政策解读
经清理,目前全文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3件,部分内容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部分条款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
三、实施时间
通知自2023年3月2日起实施。
解释单位: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释人:沈文彬
联系电话:0579-82468552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原文
关于公开征求《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