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652B/2023-00329

  •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 服务对象:

    高校毕业生,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 文件字号:

    金人社发〔2023〕34号

  • 成文日期:

    2023-07-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GC13-2023-0003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的通知

    日期:2023-07-27 17:42:54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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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婺城区、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金华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4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市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包括城镇“4050”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由350/月调整为550/月,其中养老保险补贴由300/月调整到400/月,医疗保险补贴由50/月调整到150/月。本次调整从202311日开始执行,具体由市、区人力社保和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725日                    


    《关于调整市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征求《关于调整市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关于调整市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