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652B/2023-00397

  • 文件名称:

    金华市第五医院(浙江医院金华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3年第二批)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2023-08-3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第五医院(浙江医院金华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3年第二批)

    日期:2023-08-31 15:31:18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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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金华市第五医院(原金华铁路医院)创建于1982年,是市卫健委直属的一家以皮肤科为龙头、内外老年康复等科为支柱的二级综合性医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医院核定床位300张,医院本部位于市中心五一路208号,医院分院位于金华市迎宾大道1617号。

    医院迁建项目位于金华市婺城区二环西路西侧、临江东路以北地块,占地面积约170亩,按浙江省综合性三甲医院标准设置,建设床位数1000张,拟于2026年建成投入使用。项目完成后金华市第五医院(浙江医院金华分院)将以“打造学科健全、特色鲜明的现代化人文医院”为愿景,建设成为以皮肤病学、老年医学群和康复医学等为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报备员额),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有关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户籍不限。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要求

    1.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2.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解释。

    3.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见下表:

    岗位

    人数

    年龄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内科医师

    4

    35周岁及以下

    内科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

    骨科医师

    1

    45周岁及以下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本科及以上学历

    副高及以上职称

    老年医学科医师

    1

    45周岁及以下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17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浙江省金华市第五医院党建工作办公室(金华市五一路208号,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网络报名:本院电子邮箱(jhwyrs@sina.com)报名。邮件名为:姓名+学历+应聘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

    (1)金华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简历以及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4.资格审查和筛选。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网上报名人员须在考试前提供报名所须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1.骨科医师、老年医学科医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进入考试,采用面试形式;内科医师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考试采用实践技能考核+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与岗位的匹配度。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2.骨科医师、老年医学科医师岗位以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他岗位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实践技能考核*50%+面试*50%,实践技能考核及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3.本次考试设置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公开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第五医院网站、金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金华市第五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指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9-82368513(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吕老师,童老师。

            监督电话:0579-82526216。

     

    附件:金华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金华市第五医院  

                                        2023年8月31日  


    附件:第五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