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652B/2024-00041
中共金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2024-02-26
主动公开
朗读
金华市机构编制信息中心为中共金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综合岗位工作人员1名,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岗位。
二、选调范围
金华市(含各县<市、区>)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和服务期内人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2.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从事计算机或文字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
3.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1989年1月1日);
4.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以下情形人员不纳入本次选调范围: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8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填写《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在报名时间内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jhsbwb@163.com,也可直接携报名材料原件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11号中共金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809办公室报名(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以发送邮箱方式报名的人员,参加面试时请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届时进行证件核对。
3.报名对象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中共金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取消本次选调。
(三)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
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文字综合能力。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设合格分数线,成绩未达到60分人员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照笔试40%、面试60%计入综合成绩。
2.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三个工作日向中共金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面试的书面意见,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先),按拟选调名额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由中共金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确定是否递补,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
(五)公示及调动
中共金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双方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在选调单位规定时限内未完成调动手续,选调单位可视情终止选调。
公开选调公告由中共金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选调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79-82451321,监督举报电话:0579-82451302。
附件: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金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