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652B/2024-00084

  • 文件名称:

    《关于转发<浙江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 文件字号:

    金人社发〔2024〕15号

  • 成文日期:

    2024-03-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转发<浙江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4-03-27 16:54:55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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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朗读

    一、制定背景

    以《浙江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为基础,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数字技术工程师补贴工作的培训补贴对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期限、培训补贴标准五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二、主要内容

    (一)培训补贴对象

    参加省内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的培训,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和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1.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2.具有我市户籍的未就业劳动者或在我市全日制高校(含技工院校)毕业年度的毕业生。

    (三)申请材料

    1.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2.未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还需提供我市户籍材料。

    (四)申请期限

    相关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培训补贴标准

    该项补贴列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按照浙江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补贴的标准进行补贴。

    三、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自202451日起施行。

    解释单位: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释人:陈雄飞

    联系电话:0579-82469650

     


    关于转发《浙江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原文

    关于转发《浙江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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