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朗读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已于2024年3月28日至4月9日在金华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处(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35094745@qq.com。
联系人:钱婧文,联系电话:0579-82469662。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
关于《关于调整金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原文
关于《关于调整金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关于调整金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