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652B/2024-00117
2024年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2024-04-26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经研究,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技术人员32名(其中金华市婺城区第一人民医院为报备员额,其他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详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附件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有关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选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5.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招聘工作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kfq.jinhua.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其中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5月16日9时—5月20日17时。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16日9时—5月20日20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2024年5月16日9时—5月20日17时)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5月21日9时—5月23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5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29日9时—6月1日10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六)笔试
时间:2024年6月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及笔试成绩,计算出笔试成绩平均分(取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平均分为合格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七)资格复审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列入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kfq.jinhua.gov.cn)发布。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①由本人填写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⑤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上述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九)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十)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再相等的,安排加试)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2.考察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或考察放弃、不合格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完成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kfq.jinhu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2024届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2024年7月31日前未撤销的。
2.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未按期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见附件1)。
(四)“两个同等对待”人员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八)咨询电话:0579-89155087;监督电话:0579-82372600。
(九)招聘公告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
2.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