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652B/2024-00093

  • 文件名称:

    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中共金华市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2024-04-0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中共金华市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4-04-03 17:22:07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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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金华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为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金华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为中共金华市委网信办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与中共金华市委网信办合署办公。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岗位

    )选调范围

    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及服务期除外)。

    )选调岗位

    单位名称

    选调岗位

    岗位类别

    选调计划数

    年龄

    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所学专业要求

     

    其他

    金华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文化产业经济分析

    管理岗位

    1

    199411日以后出生

    本科学士及以上

    经济学门类、统计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金华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专业技术岗位

    2

    199411日以后出生

    本科学士及以上

    电子信息、计算机类

    具有宣传、网信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专业不限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事业单位工作满1以上;

    3.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学位;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在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程序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417日。

    现场报名:报名者填写好金华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公开选调报名表《金华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公开选调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干部处报名(市政府主楼908,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网络报名:将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hxcbgbc@163.com。邮件名称注明姓名+选调报名

    (二)资格审查。选调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调动资格。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三)组织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取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参加面试。考生面试前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和成绩从高到低(总和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分为10分。按笔试×40%+面试×50%+考察分计算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考察标准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由选调单位确定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和调动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双方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选调单位有权取消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0579—82469368

    监督电话:0579—82392290

     

    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  中共金华市委网信办

    202443日           


    附件1:金华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公开选调报名表.doc

    附件2:金华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公开选调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