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6-20 15:03:14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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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年度评审计划。经征求各中级评审委员会意见,我局制定了《2024年度职称评委会评审计划》(详见附件1, 请各评委办公室按照评审计划要求, 认真开展 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所有评委会需在年底前完成评审工作。

二、扎实规范做好评审工作。评审工作按照《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严格执行评审程序, 严格对照评价标准, 认真开展资格审查、评前评后公示、评委会专家抽取等工作。各评委会按照规定组建专家库,每3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人数在1/3以上。专家库有调整的,应及时向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各评委会应加强对专家库的管理,牵头组织开展专家培训等活动。自主评聘的事业单位通过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岗位审核后发布年度评聘计划。出现申报对象评审通过后一年内未聘的事业单位, 原则上暂停下一年度职称申报。

三、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各级各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 (含自主评聘委员会) 统一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职称申报与评审(包括职称初定、调入、一事一议等), 通过“浙里办”扫描登录实名验证, 申报对象严禁上传涉密材料。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牵头做好本地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数据的归集工作。各行业部门开展继续教育的培训,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审核备案,统一归集到金华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

四、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各评委会和自主评聘委员会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评前计划申报、评审会议备案等工作,全程接受监督。依托省职称平台,市人力社保局开展随机抽查和年度复审工作。对上一年度复审中存在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则上不得开展本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应做好本地各评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附件:1.2024 年度金华市中级职称评审计划

              2.评委会操作流程图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619日               



附件1:2024 年度金华市中级职称评审计划.docx

附件2:评委会操作流程图.docx

金人社发(2024)22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