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652B/2024-00355

  • 文件名称:

    金华市金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2024-08-2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金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4-08-21 17:15:57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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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金华市金融服务中心为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副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岗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3831日以后出生)

    (五)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等详见下表

    岗位

    名称

    岗位

    类别及等级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

    学位

    户籍

    其他要求

    金融管理

    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下

    金融学、金融、产业经济学、会计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浙江省

    从事金融业务工作2年以上。

    法律

    管理九级以下

    1

    法学、法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浙江省

    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法律事务工作2年以上。

    二、报名要求及说明

    (一)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金华市金融服务中心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二)工作经历、户口迁入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8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

    2.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831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8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所需材料至邮箱jhszfbgs@163.com,文件命名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0579-82469982(工作日8:3012:0014:3018:00),联系人:先生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电子版、本人亲笔签名扫描件各1份);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户口簿;他资格条件相关材料。

    3.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所需材料内容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件、短信回复报名者。

    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到岗位招聘计划数3进入考试,不足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考试总成绩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计算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及综合应用能力相关内容。

    2.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入围人员。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填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同时应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不足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应聘人员可通过金华市人才网(https://www.jhrcsc.com/) 查询考试成绩。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jinhua.gov.cn/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按照政策规定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用。拟聘用人员在公示前放弃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提供虚假信息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2年(含试用期)。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4.咨询电话:0579-82469982监督电话:0579-82828693

     

    :金华市金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821日        



    附件:金华市金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