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652B/2025-00380

  • 文件名称: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2025-10-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5-10-29 17:14:15 来源: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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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金华市机关后勤事业发展中心(市级机关会计服务中心)是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

    一、选调范围

    浙江省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和服务期内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感强;

    3.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具备拟选调岗位其他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4.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身体健康。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因试用期、外出学习等正常因素未参加考核或未定等次的除外)

    (二)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具体见下表: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人数

    专业

    学历

    年龄

    备注

    综合管理

    管理

    1

    文学门类、理学门类、管理学门类

    本科及以上

    40岁及以下(19841030日以后出生)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510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117(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

    1. 现场报名: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市政府主楼223室)。报名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2. 邮寄报名:将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以邮政快递(EMS)的方式寄到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邮寄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邮编:321017,收件人:女士,联系电话:0579-82469416

    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市机关事务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数不得低于公开选调人数的3倍,未达规定比例的,取消岗位选调计划。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

    采用邮寄方式报名的考生,参加面试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提前一小时到达考场,届时将进行资格复审

    (二)考试由面试、笔试组成,主要考察履行职务所需的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决策应变、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等,面试、笔试、总成绩均为100

    如通过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少于15人(含15人),考试采取先面试再笔试的方式,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笔试人员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如通过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超过15人的,则采用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确定面试人员。

    总成绩=面试*50%+笔试*50%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选调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选调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公示、调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调动双方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及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由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组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0579-82469408

    监督电话:0579-82475930

     

    附件: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1030   



    附件: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