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书领取的温馨提示

日期:2025-11-14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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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未按时领取的纸质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保管期限为自考试结束日起 5 年。请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的人员,按证书发放机构通知的时间及时领取本人纸质证书。

联系电话:0579-82467524

        

金华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