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就业网首页
  • >通知公告
  • 金华企业请注意 :2024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即将截止申请!

    日期:2025-02-26 09:44:22 来源:​金华市就业服务中心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鼓励引导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我市正积极有序开展2024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按年度执行,2024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请符合条件企业抓紧时间申请。

    一、适用对象及条件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可以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

    (1)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高校毕业生;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高校毕业生;

    (3)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是指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招用当月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青年。

    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港澳台)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

    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必须是企业(含“个转企”企业)。

    劳务派遣企业招用自有员工(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下同)、派遣到企业的员工,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涉及自有员工部分补助资金由劳务派遣企业全额享受;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企业。

    二、补助标准

    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申报方式

    企业可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线上申报直接搜索“一次性扩岗补助”)或向当地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四、申报材料

    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2.单位证照;

    3.被招用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或学信网截屏;

    4.《拟拨付用工企业明细表》(劳务派遣企业提供)。

    五、受理期限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按年度执行,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

    经办机构联系表

    点击查看详细信息及下载附件:

    @金华市企业:2024年一次性扩岗补助开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