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652B/2025-00167
关于做好2024年度金华市区技师(高级技师)政府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2025-06-06
主动公开

朗读
市区各有关企业:
现就金华市区技师(高级技师)政府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津贴标准。持有紧缺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师、技师,两年内分别享受1000元/月、600元/月的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2019—2021年期间按照金人才领〔2018〕5号文件标准已申领过技师津贴人员按照金人才领〔2018〕5号文件相关规定申报。
二、申报条件。申领市区技师(高级技师)政府津贴的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市区企业(含婺城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企业,不含省部属在金企业)紧缺职业(工种)对口岗位一线工作一年以上;2.参加所在企业社会保险;3.所在企业已实施技能等级津贴制度且本人已享受到企业技能等级津贴;4.职业道德良好,所在企业认可并同意申领津贴。
三、申报途径。市区技师(高级技师)政府津贴由本人所在企业负责向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领。企业登录“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左边“自助办事→市区技师津贴→在线申报”,输入申请信息,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报。
四、申报时限。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2025年7月4日前通过系统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发放名单及数额经审核后,由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直接拨付到个人的金华市社会保障·市民卡金融账户。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