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日期:2020-04-15 15:24:42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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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3月23日至3月31日在金华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3月31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金华市丹溪路1195号人才市场4楼,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790033@QQ.COM。

联系人:楼彬彬,联系电话:0579-82366851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5日


《金华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原文

《金华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金华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