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652B/2021-00547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失业保险待遇的通知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2021-11-25
主动公开

朗读
一、政策背景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金政发〔2021〕26号)出台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二、政策主要内容
从2021年8月1日起,市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为每月1656元。
三、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本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解释单位: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释人:黄晋
联系电话:0579-82366962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失业保险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失业保险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反馈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失业保险待遇的通知》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