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652B/2021-00546

  •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 服务对象:

    在职人员,待业人员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市区失业保险待遇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 文件字号:

    金人社发〔2021〕63号

  • 成文日期:

    2021-11-2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失业保险待遇的通知

    日期:2021-11-25 17:44:07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婺城区、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金政发〔2021〕26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7号)精神,从2021年8月1日起,市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为每月1656元。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3日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失业保险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失业保险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反馈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失业保险待遇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