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金华市企业创新工程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6-15 10:17:31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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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金华市企业创新工程师评审办法(试行)》(金人社发〔2022〕2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我市企业创新工程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市2+4+X特色产业中从事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的人

员,具体指五金制造、纺织服装两个传统优势产业,以及芯光电、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四个现代新兴产业及量子计算、新材料、数字经济等若干未来产业。

二、申报条件

按照《金华市企业创新工程师评审办法(试行)》(金人社发〔2022〕21号)规定执行。符合申报条件的,需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参评条件人员自主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在线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单位审核。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登录职称平台,负责对申报对象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录入职称平台。

(三)审核推荐。申报对象所在地的人力社保部门登录职称平台审核后,推荐至市创新工程师评委会。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员需完成2022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

(二)申报人员须参加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的专家面试答辩,面试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及技术创新水平。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市人力社保局组建企业创新工程师评审常设组织。全年不定期举行评审。

联系人: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 朱昱蓓,联系电话:82469650。

附件:1.金华市企业创新工程师评审专家举荐表

   2.金华市企业创新工程师评审企业举荐表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 6月14日


附件1金华市企业创新工程师评审专家举荐表.docx

附件2金华市企业创新工程师评审企业举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