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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华市青年拔尖人才遴选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2023-07-28
主动公开
朗读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创新强市战略,根据《关于深化“双龙计划”推进创新驱动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金人才领〔2022〕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每年遴选1批,每批30人左右。获评人员优先作为各类省、市高层次人才推荐人选。
二是明确遴选条件:主要面向在金企事业单位工作一年以上且在职在岗的专业人才,具体标准为: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重点在“2+4+X”主导产业领域中,在相关理论研究、技术攻关、发明创造、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各专业领域人才。
三是明确遴选程序:
1.部署。市人力社保局制定下发遴选工作通知,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
2.推荐。各县(市、区)和市级主管部门采取自荐、部门推荐或专家联合推荐等方式,组织用人单位开展申报推荐。
3.遴选。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开展资格审查,并根据学科专业情况,分类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
4.复核。市人力社保局将遴选结果及相关情况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进行复核。
5.公示。对拟入选人员进行公示,最终入选人员名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公布。
四是明确支持措施:
1.资金支持。给予每人3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2.纳入人才库管理。纳入《金华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的E类人才管理,按照《金华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金人才领〔2022〕3号)享受政策。
3.其他支持。市人力社保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多层次、多领域的高研班,开拓视野,提高科学素养。
三、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解释单位: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释人:胡雅婕
联系电话:0579-82469650
关于印发《金华市青年拔尖人才遴选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征求《金华市青年拔尖人才遴选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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