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652B/2023-00335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金华市青年拔尖人才遴选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2023-07-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印发《金华市青年拔尖人才遴选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3-07-31 12:00:17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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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朗读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创新强市战略,根据《关于深化双龙计划推进创新驱动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金人才领20226)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每年遴选1批,每批30人左右。获评人员优先作为各类省、市高层次人才推荐人选。

    二是明确遴选条件:主要面向在金企事业单位工作一年以上且在职在岗的专业人才,具体标准为: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重点在“2+4+X”主导产业领域中,在相关理论研究、技术攻关、发明创造、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各专业领域人才。

    三是明确遴选程序:

    1.部署。市人力社保局制定下发遴选工作通知,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

    2.推荐。各县(市、区)和市级主管部门采取自荐、部门推荐或专家联合推荐等方式,组织用人单位开展申报推荐。

    3.遴选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开展资格审查,并根据学科专业情况,分类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

    4.复核。市人力社保局将遴选结果及相关情况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进行复核。

    5.公示。对拟入选人员进行公示,最终入选人员名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公布。

    四是明确支持措施:

    1.资金支持。给予每人3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2.纳入人才库管理。纳入《金华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的E类人才管理,按照《金华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金人才领〔20223)享受政策。

    3.其他支持。市人力社保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多层次、多领域的高研班,开拓视野,提高科学素养。

    三、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解释单位: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释人:胡雅婕

    联系电话:0579-82469650




    关于印发《金华市青年拔尖人才遴选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征求《金华市青年拔尖人才遴选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金华市青年拔尖人才遴选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