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652B/2025-00246
关于《修改<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2025-07-10
主动公开

朗读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公平性竞争审查相关规定,对《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金人社发〔2023〕50号)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二、修改内容
1.生产经营奖励修改。根据相关规定,将《意见》第二条优质人力资源优质机构生产经营条例、第五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园奖励修改为:根据其生产经营情况,最高可给予前3年人力资源年度服务费的3%,后2年1.5%的奖励,其中前3年奖励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后2年奖励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骨干企业奖励及附则中第3条修改。根据相关规定,将《意见》第二条人力资源骨干企业奖励评价条件中的“地方贡献”及附则中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当年度获得的各项奖补政策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当年度地方贡献总额”一句删除。
关于修改《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修改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修改<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