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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职业技能竞赛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金华市人力社保局
2025-08-01
主动公开

朗读
一、制定背景
职业技能竞赛是加强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途径,是拓宽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重要渠道。为深入贯彻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大赛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完善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机制,规范推进我市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技能竞赛)活动,高质量打造“八婺金匠”金名片,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金华市职业技能竞赛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主要内容
《细则》由竞赛体系、组织实施、竞赛集训、竞赛激励、附则等5部分组成,共有二十四条内容。
(一)竞赛体系。主要是对技能竞赛进行界定及适用范围,以及明确全市技能竞赛分为市、县两级竞赛体系。市级竞赛分为金华市技能大赛、市级行业技能竞赛和市级专项选拔赛。
(二)组织实施。主要是对竞赛组织实施过程中各环节的实施要求作出规范。一是明确技能竞赛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权责予以明确。二是对技能竞赛的技术文件、竞赛标准、流程等予以规范明确。三是对技能竞赛的参赛人数、选手要求等予以规范明确。
(三)竞赛集训。对竞赛集训的项目、技术要求、技术指导专家组以及集训选手的保障予以明确。鼓励全市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业申报建设世赛省级集训基地。参赛选手为职工身份的,所在单位应当保障其集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竞赛激励。一是明确了规定市级技能竞赛奖励的具体内容和有关激励措施。二是明确了市级技能竞赛的竞赛补助标准。
(五)附则。规定了各级技能竞赛监督管理和政策的实施时间。
三、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本细则自2025年 8月1日起实施。
解释单位: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释人:章丽仙
联系电话:0579-82469651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金华市职业技能竞赛实施细则》的通知